# BIA：应先向 DHS 申请中止递解

> BIA 裁定：持有最终递解令的外国人应先向 DHS 申请中止递解，再向委员会提出。这对您的案件意味着什么。

- 来源: https://carlosmaury.law/zh/news/matter-of-herrera-nunez-stay-of-removal-dhs-first
- 作者: Carlos Maury Law
- 发布日期: 2026-06-12
- 主题: Matter of Herrera-Nunez, 中止递解, 移民上诉委员会, 重新审理动议与中止递解, 向 DHS 申请中止递解
- 英文原文: https://carlosmaury.law/news/matter-of-herrera-nunez-stay-of-removal-dhs-first

在一项新的先例决定 **Matter of Herrera-Nunez, 29 I&N Dec. 691 (BIA 2026)**（2026年6月12日作出）中，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改变了在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待决期间，当事人**阻止自己被递解出境**的办理顺序。简而言之：**先向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申请中止递解**——然后再向委员会提出。

如果您持有最终递解令，并且已提交（或计划提交）动议，这一决定会影响您在动议审理期间如何保护自己免遭递解出境。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并非法律意见；中止递解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并取决于具体事实，因此请立即咨询移民律师。（关于这两种动议本身的背景，请参阅我们关于[向 BIA 提出重新审理动议和复议动议](/zh/news/motions-to-reopen-reconsider-bia-8-cfr-1003-2)的指南。）

## 委员会作出了什么决定

本案当事人是一名墨西哥公民，其递解令于 2015 年成为最终决定。他在 2025 年（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并育有一名美国公民子女之后）提交了一份逾期的重新审理动议，并请求委员会在审理该动议期间**中止对他的递解**。委员会没有立即对他的中止请求作出裁定，而是借本案宣布了一项**今后适用的一般性政策**：

> 受最终递解令约束的外国人，在委员会审议其随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提出的中止请求之前，应当**先向 DHS 申请中止**。

## 为什么要先向 DHS 申请？

委员会的理由涉及权限和效率：

- **实际执行递解的是 DHS，而不是移民法庭。**根据 INA § 241(a)(1)，DHS 拥有执行递解令的专属权力，而外国人可以根据 8 C.F.R. § 241.6 **随时向 DHS 申请裁量性中止**。
- 由于当事人可以**同时**向 DHS 和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即移民法庭和委员会）申请中止，两个机构在本已“负担过重”的案件积压上做着**重复的工作**。
- DHS 往往对当事人拥有**实际羁押权**，并独享执行递解令的权力，因此“最适合首先受理中止请求”。

## 您现在应当怎么做（新程序）

今后，如果您希望随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申请中止递解，委员会希望您：

- **先向 DHS 申请中止**，并给予 DHS 足够的答复时间。
- 在向委员会提出的中止请求中，**提交证明**您已向 DHS 申请中止的材料——如果您已收到 DHS 的决定，还应**附上该决定的副本**。
- 如果您**没有**先向 DHS 申请（或没有留出足够的时间），请在提交的文件中**说明原因**。

## 没有改变的重要保护

这一决定改变的是申请的**顺序**——并没有剥夺委员会的权力。请牢记以下几点：

- **DHS 的拒绝不会妨碍委员会。**根据 8 C.F.R. § 1241.6(b)，DHS 拒绝中止递解，**并不妨碍**委员会或移民法官批准中止。委员会“保留就任何待决动议审议中止请求的裁量权”。
- **真正的紧急情况会得到认可。**只有当事人处于 DHS 羁押之下且递解**迫在眉睫**时，中止请求才属于“紧急”情况。委员会承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来不及先向 DHS 申请。
- **针对缺席递解令的动议会自动中止递解。**根据 8 C.F.R. § 1003.23(b)(4)(ii)，提交重新审理并撤销**缺席递解令**的动议，会自动中止该递解令的执行。
- **仅提交动议并不能阻止递解。**除上述缺席递解令的例外情况外，提交动议**不会**自动中止递解——您必须主动申请中止。
- **该规则仅适用于今后。**它适用于2026年6月12日**之后**提出的中止请求。

一个实际提醒：DHS 对中止请求收取费用（8 C.F.R. § 103.7(d)(6)），但可能会减免该费用。

## 为什么这很重要

当面临递解出境时，时机就是一切。在 Herrera-Nunez 案之后，向委员会提出的中止请求如果**没有**表明您已先向 DHS 申请（或说明您为何无法这样做），可能会被拖延或受到不利看待。将向 DHS 提出的申请纳入您的计划——尽早提出，并保留证明——如今已是正确办理的一部分。

## 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作为一家由一位**前美国移民法官**领导的律师事务所，我们了解委员会和 DHS 各自如何处理中止递解请求，以及如何按照新规则安排申请顺序——而且行动迅速，因为这里的期限以天计算。如果您或您的亲人正面临递解出境，并且已提交或计划提交动议，请立即[联系我们](/zh/contact)。

## 常见问题

### Matter of Herrera-Nunez 作出了什么决定？

该决定认定，持有最终递解令的外国人在请求移民上诉委员会随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中止递解之前，应当**先向 DHS 申请中止递解**。这是一项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的先例决定。

### 这是否意味着委员会不再批准中止递解？

不是。委员会仍拥有批准中止的完全裁量权，而且 DHS 的拒绝并不妨碍委员会或移民法官批准中止。您只需先向 DHS 申请，并在向委员会提出请求时出示证明。

### 提交重新审理动议能阻止我被递解出境吗？

一般不能——但重新审理并撤销缺席递解令的动议除外，这类动议会自动中止递解。在其他情况下，您必须专门申请中止；仅提交动议并不会暂停递解。

### 如果我的情况确实紧急怎么办？

委员会承认，当事人处于 DHS 羁押之下且递解迫在眉睫时，可能来不及先向 DHS 申请。请说明紧急情况，以及您为何无法在留出足够时间的情况下向 DHS 申请中止。

### 新规则何时生效？

它仅适用于今后，即适用于2026年6月12日该决定作出之后提出的中止请求。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并非法律意见，也不建立律师与客户关系。任何结果都无法事先承诺。请阅读[决定全文](https://www.justice.gov/eoir/media/1445646/dl?inline)，并尽快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合格的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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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 Maury Law 提供的一般法律信息，并非法律意见。 https://carlosmaury.law/zh/news/matter-of-herrera-nunez-stay-of-removal-dhs-fir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