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案例
8 U.S.C. 1182(d)(5)
8 U.S.C. § 1182(d)(5)(INA § 212(d)(5))授权美国国土安全部(DHS)酌情并逐案决定,基于紧急人道主义理由或重大公共利益,以假释方式准许当事人临时进入美国。假释本身并不是一种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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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V 假释计划终止:法院裁决及假释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DHS 终止了针对古巴、海地、尼加拉瓜和委内瑞拉人的 CHNV 假释。本文介绍最高法院中止令、第一巡回法院裁决、工作许可及可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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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与回美证:无签证入境和出行
假释让部分人无需签证即可入境或出行。了解为什么假释不等于准予入境,以及回美证如何保护待审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