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案例
INA § 208 (8 U.S.C. § 1158)
INA § 208(8 U.S.C. § 1158)是联邦庇护法,允许身在美国的非公民申请庇护,无论其移民身份如何。申请人须证明自己曾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受到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该条还规定了一年申请期限和不得给予庇护的情形。
INA § 208 (8 U.S.C. § 1158)(英文)
本专题文章
-
USCIS 现可不经面谈将庇护案件移交移民法官
USCIS 一项即时生效的临时最终规则,允许庇护官员不经面谈,直接将主动庇护申请移交移民法官。
-
在美国申请庇护:谁符合资格与一年申请期限
庇护为担心在本国遭受迫害的人提供保护。谁可以申请、严格的一年申请期限、需要证明什么,以及法律允许的例外情形。
-
USCIS 开设新的亚特兰大庇护办公室
USCIS 新设的亚特兰大庇护办公室自2026年7月8日起服务佐治亚州和阿拉巴马州。这对主动庇护申请人意味着什么,以及下一步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