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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 Maury Law
前美国移民法官

移民法庭中的自愿离境

自愿离境律师——按您自己的安排离开,而不是依递解令离开

自愿离境(voluntary departure)允许处于递解出境程序中的当事人,在移民法官设定的日期之前自费离开美国,而不是依递解令离开。它可以保住将来有一天返回美国的机会,但条件严格、处罚严厉,而且申请得太早,可能意味着放弃其他所有辩护理由。Carlos Maury 是前美国移民法官,曾在范奈斯移民法庭审理案件,此前曾担任政府移民律师。他以英语和西班牙语帮助当事人将自愿离境与可能仍然存在的救济加以权衡,在恰当的时机提出申请,并满足其各项条件。

致电 (213) 769-0050

Carlos Maury 已不再担任法官,无法影响任何在任法官或任何未决案件。

为什么选择前移民法官

自愿离境由移民法庭裁决,往往只在程序性听证(master calendar hearing)上用几分钟就决定了。法官必须认定当事人符合条件,设定离境期限,并作出一项替代递解令;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的律师可能会表示反对。在错误的那次听证上提出申请,可能会就此永远失去机会。

Carlos Maury 曾在范奈斯移民法庭担任美国移民法官,由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任命,自 2015 年 6 月起审理案件。担任法官期间,他近年来对大约六百件政治庇护案件作出了实体裁决(TRAC 法官报告(在新标签页中打开))。2002 年至 2015 年,他在洛杉矶的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工作,升任副首席法律顾问——也就是法庭上负责审查政府案卷、并对救济申请表明立场的那一方。

这些经验决定了我们处理自愿离境的方式:我们首先看当事人将会放弃什么,以法官和政府律师的眼光阅读记录,并在听证之前(而不是之后)准备好符合条件的证明、旅行证件和离境计划。以上任何一点都不能承诺特定的结果;每个案件都取决于其自身的事实和法律。

我们处理的事务

我们把自愿离境作为整个递解出境案件的一部分来处理,而不是当作一份签了就了事的表格。我们的递解出境与自愿离境对比指南将两者并列比较,我们的文章自愿离境详解介绍了基本知识。

  • 决定是否申请。将自愿离境与可能仍然存在的救济进行比较。请参阅我们的递解出境辩护律师页面。
  • 申请及其证明。把握申请时机、证明符合条件,并按时缴纳保释金。
  • 上诉、动议与复审请愿。每一项会如何影响已给予的自愿离境。请参阅我们的移民上诉律师页面。
  • 犯罪记录。某项定罪是否属于加重重罪或构成其他排除条件。请参阅我们的刑事移民律师页面。
  • 拘留。为被 ICE 拘留的人申请自愿离境,以及凭保释金获释。请参阅我们的移民保释金律师页面。
  • 日后返回。非法滞留禁令以及可能适用的豁免。请参阅我们的移民豁免律师页面。

自愿离境是什么,不是什么

自愿离境源自《移民与国籍法》(INA)第 240B 条(INA § 240B, 8 U.S.C. § 1229c(在新标签页中打开))。移民法官可以依据第 240B(a) 条在案件审结前给予自愿离境,也可以依据第 240B(b) 条在案件结束时给予。法庭适用 8 C.F.R. § 1240.26(在新标签页中打开)。

自愿离境并不是留下来的许可,而是一项在期限前离境的承诺,并以处罚作为后盾。它也不是递解令,这正是它的意义所在。这项决定属于法官的裁量范围,联邦法院不能审查拒绝给予的决定(8 U.S.C. § 1229c(f))。每次给予自愿离境时,法官还必须同时作出一项替代递解令;如果条件未得到满足,该递解令即生效(8 C.F.R. § 1240.26(d))。

案件审结前的自愿离境

根据第 240B(a) 条和 8 C.F.R. § 1240.26(b),法官可以在案件审结前给予最长 120 天的自愿离境。当事人必须:

  • 在案件首次被安排实体听证的那次程序性听证之前或当场提出申请;
  • 没有提出其他救济申请,或撤回已提出的申请;
  • 承认可被递解;
  • 放弃就所有问题上诉;以及
  • 未曾被判犯有加重重罪,且不因安全或恐怖主义理由而可被递解。

时间安排

在该次程序性听证之后超过 30 天,法官不得给予这种自愿离境,除非 DHS 律师同意;DHS 可以在案件审结前的任何时候表示同意(8 C.F.R. § 1240.26(b)(1)(ii))。法官可以设定条件,包括保释金,而且当事人一般必须出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程序开始时正在抵达美国的人,不能获得这种自愿离境(INA § 240B(a)(4))。

您将放弃什么

在案件结束前申请自愿离境,意味着放弃庇护、取消递解、身份调整以及其他任何救济,并放弃上诉权。在没有其他现实可行的救济时,这样做可能是合理的;但在确有辩护理由时,这可能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参见取消递解以及我们的递解出境辩护指南。

案件结束时的自愿离境

根据第 240B(b) 条和 8 C.F.R. § 1240.26(c),法官只有在认定当事人符合以下条件后,才可以在案件结束时给予最长 60 天的自愿离境:

  • 在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I-862 表格)送达之前,已在美国实际居留至少一年;
  • 目前具有良好道德品格,并且在申请前至少五年内一直具有良好道德品格;
  • 未曾被判犯有加重重罪,且不因安全或恐怖主义理由而可被递解;以及
  • 已以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其具备离境的手段和意图,包括出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这种自愿离境可以与其他救济一并申请:如果法官拒绝了庇护或取消递解,仍可以在案件结束时给予自愿离境。

自愿离境保释金

在案件结束时给予自愿离境,必须缴纳自愿离境保释金。金额由法官设定,不得低于五百美元,并且必须在法官作出裁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向 ICE 缴纳(INA § 240B(b)(3);8 C.F.R. § 1240.26(c)(3))。法官必须先说明金额和条件,当事人可以拒绝接受这项给予。如果未缴纳保释金,替代递解令可能成为最终裁决,而在期限前离境的义务并不会因此消失。

获准后提出上诉

在案件结束时获准自愿离境的人,仍然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上诉。但上诉并不免除保释金:已缴纳保释金的证明必须在提出上诉后 30 天内送达 BIA,否则 BIA 不会恢复离境期限(8 C.F.R. § 1240.26(c)(3)(ii))。只有 DHS 可以延长离境期限,而且总期限永远不能超过 120 天或 60 天(8 C.F.R. § 1240.26(f))。

致电 (213) 769-0050

哪些人不能获得自愿离境

被判犯有加重重罪的人,或因安全或恐怖主义理由而可被递解的人,不能从法官处获得自愿离境。程序开始时正在抵达美国的人,不能在案件结束前获得自愿离境。以前曾因未经入境许可或假释而身在美国、被认定不可入境之后获准自愿离境的人,不能再次获得自愿离境(INA § 240B(c))。此外,以前获得过自愿离境但未按时离境的人,十年内不得再获得(8 C.F.R. § 1240.26(a))。

如果未按时离境

根据 INA § 240B(d),获准自愿离境但自愿不在期限内离境的人:

  • 须缴纳不少于一千美元、不超过五千美元的民事罚款;除非法官或 BIA 在给予自愿离境时设定了不同的金额,否则法规推定为三千美元(8 C.F.R. § 1240.26(l));
  • 在十年内丧失申请以下救济的资格:再次自愿离境、取消递解、身份调整、身份变更和登记(registry);以及
  • 面临替代递解令,该递解令在期限届满时即成为最终裁决(8 C.F.R. § 1241.1(f)(在新标签页中打开))。

对于部分《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法》(VAWA)案件,法律对十年禁令作了有限的例外规定。

动议、复审请愿与自愿离境

对裁决提出质疑会影响已给予的自愿离境,因此提交文件的先后顺序很重要。

  • 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在自愿离境期限内提出这类动议,会自动终止已给予的自愿离境,替代递解令立即生效;在这种情况下,未按时离境的处罚不适用(8 C.F.R. § 1240.26(b)(3)(iii)、(e)(1))。美国最高法院在 Dada v. Mukasey, 554 U.S. 1 (2008) 案中裁定,必须允许当事人在期限届满前撤回自愿离境申请,以便提出重新审理动议(判决书(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参见重新审理动议。
  • 向联邦法院提出复审请愿。在离境前提出复审请愿,同样会自动终止已给予的自愿离境,并使替代递解令生效(8 C.F.R. § 1240.26(i));此时可能需要申请中止递解。在案件结束时获准自愿离境的人,如果在提出请愿后 30 天内离境,并向 DHS 提交所要求的证明,则不被视为依据递解令离境。

自愿离境能解决什么,不能解决什么

被下令递解出境的人,或在递解令仍然有效期间离境的人,一般在十年内不可入境;第二次被递解的为二十年;如曾被判犯有加重重罪,则任何时候都不可入境,除非政府同意其重新申请入境(INA § 212(a)(9)(A), 8 U.S.C. § 1182(在新标签页中打开))。依据自愿离境按时离境可以避免这一禁令,因为它不属于依据递解令离境。

自愿离境并不能抹去已经在美国无合法身份滞留的时间。根据 INA § 212(a)(9)(B),非法滞留超过 180 天但不满一年、并在程序开始前离境的人,三年内不可入境;非法滞留一年或以上的人,无论以何种方式离境,离境后十年内均不可入境。未满 18 岁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如能证明该亲属将遭受极端困难,可以申请豁免。请参阅我们的移民豁免律师页面。

自愿离境不等于自行离开

DHS 给予的自愿离境

经授权的 DHS 官员可以给予自愿离境以代替启动法庭程序,并可附加条件,例如在离境前予以拘留;被拒绝的,不得上诉(8 C.F.R. § 240.25(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在边境同意的“自愿返回”(voluntary return),与法官给予的自愿离境并不相同。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请先问清楚那是什么文件。

通过 CBP Home 应用程序离境

CBP Home 是 DHS 推出的一款手机应用程序,供告知政府自己打算离境的人使用。DHS 表示,通过该应用程序离境并不是 INA § 240B 规定的自愿离境。正在审理中的法庭案件会一直继续,直到法官结案;错过听证可能导致被缺席裁定递解出境。请参阅我们关于 CBP Home 及其法律风险的文章。

持递解令离境

被下令递解出境的人离开美国,无论旅费由谁支付,都被视为已被递解(8 U.S.C. § 1101(g))。离境并不会撤销递解令,而是执行了递解令。

致电 (213) 769-0050

可能损害自愿离境案件的错误

  • 申请得太早。为了尽快离开而放弃了真正的辩护理由。
  • 申请得太晚。错过了必须提出申请的那次程序性听证。
  • 出庭时没有带旅行证件。护照是证明的一部分。
  • 错过保释金期限。五个工作日转眼就过去了。
  • 没有计划就提出动议。动议会立即终止已给予的自愿离境。
  • 逾期滞留。随之而来的是罚款和十年禁令。
  • 把案件交给 notario 处理。Notario 不是律师,不能在 USCIS 或移民法庭代理您。

服务洛杉矶及南加州

我们的办公室位于圣费尔南多谷的范奈斯,我们经常在洛杉矶和南加州的移民法庭为正在权衡自愿离境的当事人出庭:

查看所有洛杉矶地区移民法庭。

我们关于南加州移民法庭的页面涵盖全部八个法庭地点,包括位于圣地亚哥、奥泰梅萨和因皮里尔的边境法庭。

移民法属于联邦法律,因此我们代理全美各地的客户处理 USCIS 和移民法庭的事务。我们在全部 50 个州的移民法庭出庭,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亲自出庭或通过视频出庭。在全部 77 个移民法庭中查找您的法庭。在范奈斯办公室会面仅限预约。

Carlos Maury 持有佛罗里达州律师执照。执业范围仅限于联邦移民法;我们为全美 50 个州的客户提供代理。

关于 Carlos Maury

Carlos Maury 曾在范奈斯移民法庭担任美国移民法官,由司法部长霍尔德任命,自 2015 年 6 月起审理案件(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公告(在新标签页中打开))。2002 年至 2015 年,他在洛杉矶的 ICE 工作,升任副首席法律顾问。在此之前,他于 2000 年至 2002 年在迈阿密担任原美国移民归化局(INS)的地区法律顾问,并于 1993 年至 2000 年在佛罗里达州第十一司法巡回区担任助理公设辩护律师。

他于 1992 年获得迈阿密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并于 1989 年获得纽约市立大学城市学院文学学士学位。他是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会员(会员编号 964239),以英语和西班牙语为客户提供服务。进一步了解 Carlos Maury。

常见问题

自愿离境比递解令更好吗?

可能更好,因为在获准后按时离境,可以避免递解令之后不得返回的禁令。但它条件严格,可能意味着放弃其他救济和上诉权,而且不能抹去非法滞留禁令。是否合适,取决于每个案件的事实。

我必须在什么时候申请自愿离境?

如果要在案件审结前获得自愿离境,您必须在案件首次被安排实体听证的那次程序性听证之前或当场提出申请;除非 DHS 同意,法官不能在此后超过 30 天时给予。在案件结束时,则在最后一次听证上提出申请。

自愿离境保释金是多少?

在案件结束时获准自愿离境的,法官会设定不低于五百美元的保释金,必须在裁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向 ICE 缴纳。在案件结束前,保释金不是必需的,由法官决定是否要求。

如果我没有在期限前离境,会怎样?

您将面临不少于一千美元、不超过五千美元的民事罚款;在十年内丧失再次申请自愿离境、取消递解、身份调整、身份变更和登记的资格;而且替代递解令将成为最终裁决。

如果法官给予了自愿离境,我还能上诉吗?

如果您是在案件审结前申请的,您已经放弃了上诉权。如果是在案件结束时获准的,您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上诉,但必须缴纳保释金,并在提出上诉后 30 天内向 BIA 提交证明,否则 BIA 不会恢复您的离境期限。

提出重新审理动议能否让自愿离境的期限停止计算?

不能。在自愿离境期限内提出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会自动终止已给予的自愿离境,替代递解令随即生效。在这种情况下,未按时离境的处罚不适用。

以自愿离境方式离开后,我还能回到美国吗?

在获准后按时离境,不属于依据递解令离境,因此那项禁令不适用。但如果您曾非法滞留一年或以上,离境可能触发十年禁令,而该禁令只对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某些亲属提供豁免。

通过 CBP Home 应用程序离境,与自愿离境是一回事吗?

不是。DHS 表示,通过 CBP Home 离境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自愿离境。如果您有法庭案件,案件会一直继续,直到法官结案。如果您已经有递解令,离境一般就是执行了该递解令。

Carlos Maury 能影响审理我案件的法官吗?

不能。Carlos Maury 已不再担任法官,无法影响任何在任法官或任何未决案件。他提供的是准备工作和经验,而不是门路。

贵所处理洛杉矶和南加州移民法庭的自愿离境事务吗?

是的。我们在洛杉矶、范奈斯、西洛杉矶和圣安娜的移民法庭、阿德兰托(拘留案件),以及圣地亚哥、奥泰梅萨和因皮里尔的移民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代理。我们的办公室位于范奈斯,在那里会面仅限预约。

在同意离境之前,先咨询由前美国移民法官领导的律师事务所

无论您的下一次听证就是必须提出自愿离境申请的那一次、法官已经给予了自愿离境,还是您正考虑自行离开,都请在期限届满之前致电。我们讲西班牙语。

致电 (213) 76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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