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打印清单 · 入籍
入籍(N-400)文件清单
一份可打印的清单,列出官方 N-400 表格说明要求提供的文件:每位申请人都要寄送的材料;通过婚姻或服兵役途径申请时要补充的材料;有关逮捕、税务、抚养费、兵役登记、出国旅行和残疾豁免的材料;以及面谈时要携带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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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可打印的清单。如需打印,请使用浏览器的“打印”命令(Ctrl+P,Mac 上为 Command+P)。每收集到一份文件,就在对应的方框内打勾。清单列出的是官方 N-400 表格(入籍申请)页面和《N-400 表格说明》(英文)所要求的文件;大多数申请人只需要第一部分,再加上与自身经历相符的部分。
每位申请人
- 永久居民卡(即绿卡)正反两面的复印件——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N-400 表格页面上的证据清单。
- 填写完整并已签名的 N-400 表格,所有页面都要附上——《N-400 表格说明》“如何填写 N-400 表格”部分:须包括所有页面,即使是空白页;盖章或打字的姓名不能作为签名。
- 证明任何合法更名的文件(结婚证书、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命令)——《N-400 表格说明》“所需证据——更名”部分,适用于姓名曾经更改的人。
- 您现在的结婚证书,以及每一段先前婚姻均已结束的证明(离婚判决书、婚姻无效判决书或死亡证明)——N-400 表格页面上的证据清单,“婚姻状况”部分,适用于目前已婚或曾经结婚的人。
- G-28 表格(出庭代理通知)——仅在有律师或认可代表代理您时需要;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依据 8 CFR 292.4(a) 要求提交这份代理登记表格。
- 两张相同的彩色护照规格照片——仅在您从美国境外申请时需要(例如,以军人、军人配偶的身份,或作为在国外为符合条件的雇主工作的美国公民的配偶申请);《N-400 表格说明》“居住在美国境外的申请人的照片要求”部分。请用铅笔或毡头笔在照片背面轻轻写上您的姓名和外国人登记号码。
如果您以美国公民配偶的身份申请(3 年途径)
依据《N-400 表格说明》“所需证据——基于与美国公民婚姻的资格”部分。请寄送复印件。
- 证明您的配偶成为美国公民至少已满 3 年——以下任一文件:配偶的美国出生证明、入籍证书、公民身份证书、FS-240 表格(海外出生领事报告),或配偶美国护照的个人资料页。
- 您现在的结婚证书,以及结束您和您配偶各自先前婚姻的任何离婚判决书、婚姻无效判决书或死亡证明。
- 证明您与配偶以婚姻关系共同生活至少已满 3 年——例如联名银行账户或信用卡对账单、租约或房贷文件、婚姻期间出生或收养的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判决书、保险单,以及您和您配偶过去 3 年的美国国税局(IRS)报税记录。
- 如果您的配偶在国外为符合条件的雇主工作(INA 319(b))——您配偶是美国公民的证明、您的婚姻文件,以及以下事项的证据:该符合条件的雇佣关系、其预计期限至少 1 年、任何列有您姓名的差旅命令;另附一份声明,说明您打算在该雇佣关系结束后在美国居住;《N-400 表格说明》第 5 部分第 8 项。
如果您是作为受虐待的美国公民配偶、前配偶或子女,依据《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法》(VAWA)成为永久居民的,说明指出,无需提供配偶的公民身份、婚姻、离婚或分居,或婚姻共同生活的证据。
如果您通过服兵役申请
依据《N-400 表格说明》“所需证据——美国武装部队现役及前成员的资格”部分。
- 填写完整的 N-426 表格(军事或海军服役证明申请)(原件或复印件)——适用于基于本人服役申请的现役军人。
- 您的正式军事命令的复印件——适用于正在服现役的人,无论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不要寄送 DD Form 214 原件。
- 每一段服役期间的 DD Form 214、NGB Form 22 或其他正式退役文件的复印件——适用于已经退出武装部队的人。
- 授权您根据正式命令随同您的军人配偶的文件,以及您配偶服役的文件——适用于与军人配偶一起在国外生活的永久居民;说明中的“美国武装部队成员配偶的资格与证据”部分。
如果您曾被逮捕、被开具传票或被指控
依据《N-400 表格说明》中的“犯罪与违法行为证据”表格。它涵盖在世界任何地方发生的事件,包括已被消除或封存的事件,以及 18 岁以前的违法行为。您可以随申请寄送复印件,但面谈时必须携带原件或经法院认证的副本。如果某项记录已不存在,请寄送执法机构或法院出具的、确认该记录无法提供的原件或经认证的确认函。
- 曾被逮捕或拘留,但未被起诉:逮捕报告,以及逮捕机关或法院出具的、确认未提出任何指控的正式声明。
- 曾被逮捕或拘留,并被起诉:所有逮捕报告、起诉文件、法院处理结果、量刑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您希望就当时情况供考虑的任何证据。
- 被定罪并判刑(包括暂缓执行的刑罚、缓刑或假释):每一事件的量刑记录,以及您已服刑完毕的证据,例如缓刑或假释记录。
- 转处计划、暂缓判决,或其他替代性刑罚或改造项目:量刑记录,以及您已完成该项目的证据。
- 被撤销、被搁置、被封存或被消除的记录,或获得赦免:动议以及消除该记录的法院命令、赦免申请以及批准赦免的决定,或法院出具的、说明不存在任何记录的声明。
- 交通事件:仅当事件涉及酒精或毒品、导致被捕或致人重伤时,才需要提供文件。
- 罚款、赔偿或工资扣押:相关命令,以及您已付清或正在支付的证明。
在您处于缓刑、假释或暂缓执行的刑罚期间,USCIS 不会批准申请,因此说明要求提供法院出具的、证明其已结束的证据。
税务、抚养费、兵役登记与出国旅行
- 拖欠联邦、州或地方税款:过去 5 年(婚姻途径为 3 年)的 IRS 报税记录、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已签字协议(表明您已报税并已安排缴款),以及显示还款计划目前状况的文件——说明中的“所需证据——税务”部分。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报税记录。
- 子女抚养费或配偶赡养费:如果您有不与您同住的子女或有抚养令,请提供法院或政府的命令以及您已遵守该命令的证明,例如已兑现的支票或汇票收据、法院或机构的付款记录、工资扣押记录,或由照顾您子女的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出具的经公证的信函——说明中的“所需证据——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部分。
- 兵役登记:如果您曾被要求登记但未在 26 岁前登记,请提供兵役登记系统出具的登记状态信息函以及说明理由的声明;说明中的表格列明了哪些年龄段需要提供——“所需证据——兵役登记系统”部分。
- 一次超过 6 个月但不足 1 年的出国旅行:证明您保留了在美国居所的证据,例如 IRS 报税记录、房租、房贷或工资单据、银行或贷款对账单、汽车登记和保险,或带有出入境印章的护照——说明中的“所需证据——连续居住”部分。
- 您的旅行日期:N-400 表格第 8 部分要求填写您离开美国的旅行;您的护照能帮助您准确列出。
残疾豁免与监护人或代表
- N-648 表格(残疾豁免医疗证明)——如果您在第 2 部分第 11 项回答“是”(Yes),并申请豁免英语考试和公民知识考试;请与 N-400 表格一并提交(说明中的“所需证据——残疾豁免”部分)。
- 指定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的法院命令,或证明亲属关系以及指定代表是您主要监护照料人的文件——适用于由他人代您完成整个程序的情况;说明中的“所需证据——法定监护人、代理人或指定代表”部分。
翻译、复印件与原件
- 每份外语文件的完整英文翻译,并附译者签署的证明,声明译文完整准确、译者有能力进行翻译,另附译者的印刷体姓名、签名日期和联系方式——8 CFR 103.2(b)(3) 以及《N-400 表格说明》“翻译”部分。
- 清晰的复印件,而不是原件,除非说明要求提供原件——说明中的“复印件”部分。USCIS 可以随时要求提供原件(8 CFR 103.2(b)(5)),未经要求而寄送的原件可能会被销毁。
入籍由 USCIS 决定,而不是由移民法庭决定。如果您在移民法庭也有案件,在该法庭提交的外语文件需要英文翻译,并依据 8 CFR 1003.33 附上译者证明。
面谈时要带什么
- 您的面谈预约通知——USCIS,入籍十步骤(英文),以及该通知列出的其他所有材料。
- 每一份逮捕记录和法院记录的原件或经法院认证的副本——说明中的“犯罪与违法行为证据”部分。
- 您的 IRS 报税记录——说明要求携带,特别是如果您曾离开美国超过 6 个月。
- 您未随申请寄送的任何证据——USCIS 要求在提交申请时提供证据,但可能在面谈时接受证据(说明中的“证据”部分)。
- 口译员,仅限于您符合英语考试豁免条件时——口译员须宣誓,并提供一份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复印件;《USCIS 政策手册》第 12 卷 B 部分第 3 章(英文)。
提交之前
表格和说明会有变化。提交之前,请打开 N-400 表格页面,查看 USCIS 接受哪个版本,以及现行说明要求提供哪些材料;所有页面都必须来自同一版本。请先让律师审阅整套申请材料,尤其是如果您曾有任何逮捕、传票或过去的移民问题。我们的入籍律师页面介绍了我们如何审阅 N-400 申请。
常见问题
提交 N-400 表格时需要附照片吗?
只有在您从美国境外申请时才需要,例如作为美国武装部队成员、军人配偶,或在国外为符合条件的雇主工作的美国公民的配偶申请。此时《N-400 表格说明》要求提供两张相同的彩色护照规格照片。其他申请人如果 USCIS 安排了生物信息采集预约,会在该预约时拍照。
我应该寄送原件还是复印件?
复印件。《N-400 表格说明》要求寄送清晰的复印件,除非说明要求提供原件;未经要求而寄送的原件可能会被销毁。对于逮捕和法院案件,您可以寄送复印件,但面谈时必须携带原件或经法院认证的副本。
已被驳回或已被消除的逮捕,我还需要提供法院记录吗?
需要。N-400 表格会询问您在世界任何地方的每一次逮捕、传票和指控,包括已被消除或封存的记录。说明要求提供该案件的记录;如果记录已被消除,则要求提供法院命令或法院出具的、说明不存在任何记录的声明。如果某项记录无法获取,请寄送相关机构或法院出具的经认证的确认函。
通过 3 年婚姻途径申请需要哪些额外文件?
证明您的配偶成为美国公民至少已满 3 年的文件,您现在的结婚证书和先前婚姻均已结束的证明,以及您与配偶以婚姻关系共同生活至少已满 3 年的证据,例如联名对账单、租约或房贷文件、子女的出生证明、保险单,以及过去 3 年的 IRS 报税记录。
西班牙语文件需要翻译吗?
需要。根据 8 CFR 103.2(b)(3) 和《N-400 表格说明》,每一份外语文件都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译者签署的证明,声明译文完整准确、译者有能力进行翻译。
入籍面谈时应该带什么?
您的预约通知及其列出的所有材料、任何逮捕记录和法院记录的原件或经法院认证的副本,以及您的 IRS 报税记录,特别是如果您曾出国超过 6 个月。您也可以带上未随申请寄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