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打印文件清单
U 签证与 VAWA 文件清单
这是一份可打印的清单,列出 USCIS 官方说明在 U 签证申请(I-918 表格及 B 补充表、A 补充表)和 VAWA 自行申请(I-360 表格)中所要求的文件,并注明每一项所依据的填表说明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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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本清单
这是一份可打印的清单。如需打印,请使用浏览器的“打印”命令(Ctrl+P,Mac 上为 Command+P),或下载上方链接的 PDF。每收集到一份文件,就在对应的方框内打勾。每一项都注明了要求该文件的官方填表说明或法规,方便您对照原始资料核对。并非每一项都适用于每一个人,而且填表说明在很多地方也接受其他可信的证据。
A 部分:U 签证(犯罪受害者签证)——受害者提交的 I-918 表格
I-918 表格填表说明(英文)列出了以下“必需的初始证据”。一份文件可以同时支持不止一项要点。
- 填写完整并签名的 I-918 表格(U 类非移民身份申请)——依据 I-918 表格填表说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会退回未签名的申请。如果在家中接收邮件不安全,表格上有填写安全邮寄地址的栏位。
- 由认证官员签署的 I-918 B 补充表(U 类非移民身份认证)原件——依据 I-918 表格填表说明第 1 项(即“一份按规定及时签署的 B 补充表原件”)。根据 8 CFR 214.14(c)(2)(i),该表必须在您提交申请之前紧接着的六个月内签署;B 补充表填表说明(英文)也写明,该表自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USCIS 不接受其签名页的复印件。曾获得 U 临时救济的人不必提交该表。
- 如果不是由机构负责人签署,提供签署人已获指定的证明——依据 B 补充表填表说明:附上机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指定该认证官员的证据。
- 个人陈述——依据 I-918 表格填表说明第 7 项:一份叙述,说明犯罪的性质、发生时间、责任人、相关经过、案件如何进入调查或起诉,以及您所遭受的严重的身体或精神虐待。如果受害者未满 16 岁、丧失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可以由父母、监护人或代理人代为提交。
- 证明您是符合条件的犯罪受害者的证据——第 2 项,例如警方报告、法院文件、庭审笔录、新闻报道、宣誓书或保护令。
- 严重的身体或精神虐待的证据——第 3 项,例如医务人员、社工、学校工作人员、神职人员或法院工作人员出具的报告或宣誓书;保护令;有宣誓书佐证的可见伤情照片;以及了解事实经过的人出具的宣誓书。如果虐待是反复发生的,请记录这种反复发生的情况。
- 证明您掌握有关该犯罪的信息的证据——第 4 项,例如警察、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出具的报告和宣誓书。
- 您协助执法机关的证据——第 5 项,例如庭审笔录、法院文件、警方报告、往返法院交通费用的报销表格复印件,以及其他证人或官员的宣誓书。
- 证明该犯罪符合条件、且发生在美国境内或违反了美国法律的证据——第 6 项,例如显示该罪行构成要件的刑事法条复印件;如果犯罪发生在国外,则提供赋予域外管辖权的法条,以及该犯罪可在联邦法院起诉的证明。
- 如果由父母、监护人或代理人代表受害者,提供年龄、丧失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记录——第 4 项和第 5 项,例如出生证明、承认该代理人身份的法院文件或医疗记录。
- 您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即使已过期——如果您曾用它前往美国,I-918 表格填表说明要求在申请表上填写其信息。
- 如果您不可入境,提交 I-192 表格(非移民预先入境许可申请)——依据 I-918 表格填表说明第 8 项和 8 CFR 214.14。该表可以与 I-918 表格一并提交。请参阅 I-192 表格页面(英文)。
- 如果您住在美国,并希望在等待期间获得工作许可,提交 I-765 表格(工作许可申请)——USCIS 的 I-918 表格页面(英文)写明,主申请人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在首次提交申请时,按 (c)(14) 类别一并提交该表,申请基于真实性认定的工作许可。不要为住在美国境外的家庭成员提交该表。
A 部分(续):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I-918 A 补充表
家庭成员通过一份单独的补充表纳入申请,可与 I-918 表格一并提交,也可以之后提交。I-918 表格填表说明要求:
- 每位家庭成员各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名的 I-918 A 补充表——依据 I-918 表格填表说明中“A 补充表及其证明材料”一节。
- 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民事结婚证书,以及双方任何一方以前的婚姻均已终止的证明(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子女:载有父亲或母亲姓名的子女出生证明;父母或未满 18 岁的未婚兄弟姐妹:填表说明所列的出生证明;继子女和养子女:填表说明所述的结婚证书或收养判决书。
- 如果所需文件不存在,提供二手证据——一份解释原因的说明,并附上教会、人口普查或学校记录等记录,或由两位亲身了解该事件的人出具的宣誓书。
- 姓名变更的法律证明——如果姓名与证明文件上的不一致,例如结婚证书、收养判决书或法院命令。
- 家庭成员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信息,即使已过期——如果该家庭成员曾用它前往美国,A 补充表要求填写这些信息。
B 部分:《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法》(VAWA)自行申请——I-360 表格
遭受身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虐待的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不经施虐者、单独提交 I-360 表格。I-360 表格填表说明(英文,VAWA 部分)写明,您可以提交任何可信的相关证据,并建议提交以下文件;8 CFR 204.2(c)(2) 也作了同样的规定。
- 填写完整并签名的 I-360 表格——依据 I-360 表格填表说明。如果在家中接收邮件不安全,请在第 1 部分填写备用或安全的邮寄地址。
- 施虐者具有美国公民身份或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据——I-360 表格填表说明,证据第 1 项。
- 您与施虐者之间法律关系的证据——第 2 项:结婚证书和离婚判决书、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据。如果婚姻的终止与虐待有关,配偶在婚姻终止后两年内仍可提交申请;施虐者为美国公民且已去世的,可在其去世后两年内提交。
- 您曾与施虐者共同居住的证明——第 3 项:一份或多份文件,例如工作记录、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收据、学校记录、医院或医疗记录、子女的出生证明、房屋抵押贷款文件、租房记录、保险单或宣誓书。
- 殴打或极端虐待的证据——第 4 项:警察、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学校工作人员、神职人员、社工及社会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和宣誓书;您为制止虐待而申请的任何保护令或其他法院文件的复印件。
- 真诚婚姻的证据(适用于配偶)——第 6 项:证明一方在保险单、房产租约、税表或银行对账单上被列为另一方配偶的证据;您本人的宣誓书,以及了解双方恋爱、婚礼、共同居所和共同生活情况的人出具的宣誓书。
- 如果您年满 14 岁,提供您本人关于良好道德品格的宣誓书——第 5 项。
- 如果您年满 14 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第 5 项和 8 CFR 204.2(c)(2)(v):在提交申请之前紧接着的三年内,您在美国境内或国外居住满六个月或以上的每一个地方,都需要提供当地警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州刑事背景调查结果或类似报告。如果无法取得,该法规允许您在宣誓书中作出说明并提供其他证据。
VAWA 或 U 签证案件中的信息受联邦法律保护:8 U.S.C. 1367 禁止官员仅凭施虐者或加害人提供的信息,作出不利的可入境性或可递解性决定,并限制披露与案件有关的信息。I-360 表格填表说明中也提到了这项保护。
翻译件、复印件和原件
- 每一份外文文件的完整英文翻译,并附译者的认证声明——依据 8 CFR 103.2(b)(3) 以及 I-918、I-360 表格填表说明:译者须证明译文完整、准确,并证明本人有能力进行翻译,同时注明签名、正楷姓名、日期和联系方式。
- 向移民法庭提交的任何材料的翻译——依据 8 CFR 1003.33:外文文件必须附有英文翻译,以及译者签署的、关于其翻译能力和译文准确性的认证声明。
-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而不是原件——两份填表说明均规定:除非填表说明要求提交原件,否则请寄送复印件;USCIS 可以随时要求提供原件,并可能销毁未经要求而寄来的原件。B 补充表认证是例外:必须提交原件。
提交之前
表格会更新。提交之前,请打开官方的 I-918 表格和 I-360 表格页面(英文),核对表格及其填表说明的现行版本;如果表格版本不对,USCIS 可能会退回。请在提交当天,在表格页面本身的“Where to File”(递交地点)一节核对邮寄地址:本清单不列出地址。寄出之前,请让律师审阅整套申请材料;我们的 U 签证与 VAWA 律师页面介绍了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常见问题
B 补充表认证必须是多久以内签署的?
根据 8 CFR 214.14(c)(2)(i),I-918 B 补充表必须由认证官员在提交 I-918 表格之前紧接着的六个月内签署。B 补充表填表说明写明,如果受害者未在六个月内提交申请,就需要认证机构重新出具一份 B 补充表。
我可以寄送 B 补充表的复印件吗?
不可以。I-918 表格填表说明要求提交一份按规定及时签署的 B 补充表原件;B 补充表填表说明也写明,USCIS 不接受其签名页的复印件,也不接受以打印的姓名代替签名。
VAWA 自行申请需要警方报告吗?
没有哪一份文件是必须提交的。I-360 表格填表说明和 8 CFR 204.2(c)(2) 允许提交任何可信的相关证据。警方报告、保护令、医疗记录,以及了解虐待情况的人出具的宣誓书,都是填表说明所举的例子。
VAWA 自行申请人需要哪些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您年满 14 岁,I-360 表格填表说明要求您提交关于良好道德品格的宣誓书,并附上在提交申请前三年内,您在美国境内或国外居住满六个月或以上的每一个地方由当地警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州刑事背景调查结果或类似报告。如果无法取得,8 CFR 204.2(c)(2)(v) 允许您作出说明并提供其他证据。
我的文件需要翻译吗?
需要,如果文件是外文的。根据 8 CFR 103.2(b)(3) 和表格填表说明,USCIS 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译者关于译文完整、准确及其翻译能力的认证声明。在移民法庭,8 CFR 1003.33 也有类似的规定。
施虐者会知道我的 VAWA 或 U 签证案件吗?
联邦法律 8 U.S.C. 1367 限制披露与这类案件有关的信息,并禁止官员仅凭施虐者或加害人提供的信息,作出不利的可入境性或可递解性决定。两种表格都允许您填写安全的邮寄地址。
表格应该寄到哪里?
请在提交当天,查看 uscis.gov 上官方 I-918 表格或 I-360 表格页面的 Where to File(递交地点)一节。地址会变更,因此本清单不列出地址。
官方资料来源
- I-918 表格,U 类非移民身份申请(USCIS,英文)
- I-918 表格及 A 补充表填表说明(USCIS,PDF,英文)
- I-918 B 补充表(U 类非移民身份认证)填表说明(USCIS,PDF,英文)
- I-360 表格,包括 VAWA 自行申请人(USCIS,英文)
- I-360 表格填表说明(USCIS,PDF,英文)
- I-192 表格,非移民预先入境许可申请(USCIS,英文)
- 8 CFR 214.14,U 类非移民身份分类(eCFR,英文)
- 8 CFR 204.2,包括 (c) 受虐配偶和子女的自行申请(eCFR,英文)
- 8 CFR 103.2(b)(3),翻译(eCFR,英文)
- 8 CFR 1003.33,移民法庭文件的翻译(eCFR,英文)
- 8 U.S.C. 1367,VAWA 和 U 签证案件的保密规定(govinfo.gov,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