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被拒,法院不予审查
本文译自英文原文。如中英文内容不一致,以英文原文为准。

在 Department of State v. Muñoz 案(案号 No. 23-334,2024年6月21日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公民并不享有让其非公民配偶获准进入美国的基本宪法权利——而且一般不能请求法院重新审查领事官员拒发其配偶签证的决定。
对于一方是美国公民、另一方在海外申请移民签证的家庭来说,这项判决很重要。本文是一般性信息,并非法律意见。如果您配偶的签证已被拒,或您即将开始办理申请,请咨询移民律师。
法院的裁决
最高法院以6比3的表决结果,由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大法官撰写多数意见,裁定:“公民对其非公民配偶获准入境本国并不享有基本自由利益。”由于不存在这样的基本权利,公民配偶就不能援引正当程序条款,迫使政府解释——或让法院审查——拒发非公民配偶签证的决定。(阅读判决书)
最高法院推翻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作出的相反裁决。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大法官同意判决结果,但理由较窄。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大法官提出反对意见,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和凯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两位大法官加入。
案件缘起
美国公民桑德拉·穆尼奥斯(Sandra Muñoz)于2010年与萨尔瓦多公民路易斯·阿森西奥-科德罗(Luis Asencio-Cordero)结婚。夫妻二人申请移民签证,以便在美国共同生活。穆尼奥斯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了申请(I-130 表格,外国亲属移民申请(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将丈夫归类为直系亲属,该申请获得批准。由于阿森西奥-科德罗曾非法进入美国,他必须返回萨尔瓦多,在美国驻圣萨尔瓦多领事馆申请签证。
经过几次面谈后,一名领事官员于2015年12月拒绝了该申请,援引移民法的一项条款(8 U.S.C. § 1182(a)(3)(A)(ii)):如果官员有理由相信某非公民寻求入境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该人即不可入境。官员没有解释这一认定背后的具体理由。夫妻二人后来才得知,拒签的依据是认定阿森西奥-科德罗与 MS-13 帮派有关联——他们对这一认定提出异议。
为什么官员不必解释
通常,当领事官员以“不可入境”为由拒发签证时,法律规定官员必须发出书面通知,列明所涉及的法律条款(美国国务院的拒签规则 22 CFR § 42.81(b)(在新标签页中打开) 同样要求官员告知申请人拒签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但法律对某些与犯罪和国家安全有关的理由规定了例外:对于这些理由,官员无须作出解释(8 U.S.C. § 1182(b)(3))。穆尼奥斯丈夫的案件就属于这一例外。
这与一项由来已久的原则有关,称为领事决定不可审查原则(consular nonreviewability)——即领事官员批准或拒发签证的决定一般是终局性的,不受美国法院审查。最高法院解释说,关于谁可以入境的决定由政治部门——国会和行政部门——作出,而国会对非公民入境的权力格外广泛。
公民配偶的论点——以及为何失败
穆尼奥斯并不是以丈夫的身份对拒签提出异议(身在海外的非公民没有入境的宪法权利)。相反,她以公民身份主张: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保障赋予她在美国与配偶共同生活的受保护自由利益,因此她有权就拒签获得真正的解释。
最高法院在门槛阶段就驳回了这一论点。要承认一项新的“未列举”宪法权利,最高法院会审查所主张的权利是否“深深植根于本国的历史和传统”(即 Washington v. Glucksberg 案确立的标准)。最高法院表示,在本案中,历史“指向相反的方向”:自建国之初,非公民入境就被视为一种“恩惠[而]非权利”,而当国会在19世纪后期开始规范移民时,其法律“并未对公民的配偶作出任何例外”。因此,虽然结婚的权利受宪法保护,但最高法院裁定,并不存在一项让非公民配偶进入美国的独立基本权利。
这对混合身份夫妻意味着什么
实际影响十分重大。当美国公民的外国配偶在海外申请移民签证而被拒——尤其是基于与犯罪或安全有关的理由——该公民一般不能让法院命令政府解释拒签理由或对其进行审查。领事官员的决定通常会维持不变。
这使得申请本身以及对任何问题的回应变得至关重要——因为可能没有通过法院获得第二次机会的余地。基于纹身认定的帮派关联、犯罪记录、以前的非法居留或以前被遣返等问题都可能使案件受挫,而这些问题在被拒之前处理要比之后容易得多。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可以帮助夫妻预见问题、提交尽可能有力的申请,并在政府提出疑虑时有效回应。
常见问题
最高法院是否剥夺了与非公民结婚的权利?
没有。结婚的权利不受影响。最高法院只是裁定,美国公民并不享有让非公民配偶获准进入美国的独立基本宪法权利,因此一般不能让法院审查领事官员拒发配偶签证的决定。
如果我配偶的签证在海外被拒,我能起诉要求说明理由或进行审查吗?
通常不能。根据这项判决和领事决定不可审查原则,法院一般不会审查领事官员的拒签决定——而且对于某些与犯罪和国家安全有关的理由,官员甚至无须作出解释。可能存在少数例外情况;律师可以评估您的具体情况。
本案中签证被拒的理由是什么?
领事官员根据“非法活动”禁止条款认定丈夫不可入境,依据是认定他与 MS-13 帮派有关联——夫妻二人对这一认定提出异议。由于该理由与犯罪/安全有关,官员无须作出详细解释。
混合身份夫妻应从这项判决中得到什么启示?
第一次就把申请做好。由于法院在拒签后一般不会介入,因此在案件交到领事官员手中之前,预见并处理任何潜在问题——犯罪记录、被指控的帮派关联、以前的移民违规——非常重要。及早获得法律指导可能会带来实质性的不同。
我对配偶移民签证有疑问,应该怎么办?
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移民律师。Carlos Maury Law 是一家由一位前美国移民法官领导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213) 76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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