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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 Maury Law
前美国移民法官

婚姻绿卡

婚姻绿卡律师——为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的配偶服务的前移民法官

通过婚姻取得绿卡(永久居民身份),在纸面上看起来很简单: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为配偶提交移民申请,夫妻双方证明婚姻真实。但在实际中,申请人所属的类别、双方关系的证据、从未依法终止的前一段婚姻,或者需要进行第二次面谈,都可能决定案件的结果。Carlos Maury 是前美国移民法官,曾在范奈斯移民法庭审理案件,此前曾担任政府移民律师。他以英语和西班牙语,为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以及永久居民的配偶办理绿卡。

致电 (213) 769-0050

Carlos Maury 已不再担任法官,无法影响任何在任法官或任何未决案件。

为什么选择前移民法官

大多数婚姻案件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官员或领事官员决定,而不是由法官决定。但婚姻案件一旦出了问题——例如被认定为欺诈、I-751 被拒,或者在配偶已处于递解出境程序时才提交申请——往往会进入移民法庭,由法官作出决定,而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的律师可能会提出反对。

Carlos Maury 曾在范奈斯移民法庭担任美国移民法官,由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任命,自 2015 年 6 月起审理案件。担任法官期间,他在近年就大约六百件政治庇护案件作出了实体裁决(TRAC 法官报告(在新标签页中打开))。2002 年至 2015 年,他在洛杉矶任职于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升至副首席法律顾问——也就是法庭上负责审查政府卷宗、并对救济申请表明立场的一方。

这段经历决定了我们从一开始如何准备婚姻案件:我们会像官员、政府律师和法官那样审阅卷宗,找出他们会发现的漏洞和前后不一致之处,并在提交任何材料之前,把能补救的问题补救好。这些都不能承诺特定的结果;每个案件都取决于其自身的事实和法律。

我们办理的事务

本页介绍通过婚姻取得绿卡。关于为父母、兄弟姐妹以及成年子女提交的移民申请,以及更广泛的问题——例如在身份调整(I-485 表格)与领事馆办理之间如何选择、非法滞留导致的禁止入境,以及在移民法官面前申请绿卡——请参阅我们的绿卡律师页面。我们的婚姻及亲属绿卡指南对相关法律有更深入的说明。

  • 美国公民的配偶。I-130 和 I-130A、绿卡申请以及面谈。
  • 永久居民的配偶。F2A 类别的移民申请,以及申请人成为美国公民后会有哪些变化。
  • 婚姻案件中的子女和继子女。通过婚姻形成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即将年满 21 岁的子女。
  • 证明真实婚姻。准备证据并回应补充证据要求。请参阅如何证明真实婚姻。
  • 面谈与欺诈疑虑。面谈准备、分开面谈以及拟拒绝通知。
  • 经济担保书。I-864 表格中的担保人、家庭人数和联合担保人。
  • 解除条件。夫妻共同提交的 I-751 申请,以及在离婚、受虐或困难情况下的豁免。请参阅有条件永久居民。
  • 美国公民的遗孀和鳏夫。自行申请,以及申请人去世后继续进行的案件。

配偶、父母和子女:适用哪个类别

每一个亲属绿卡案件都从 I-130 表格(外国亲属移民申请)开始,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向 USCIS 提交。申请人是美国公民还是永久居民,决定了亲属是否需要排队等候。

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 201(b)(2)(A)(i)(在新标签页中打开),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以及年满 21 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他们的签证没有年度名额限制,因此申请一经批准就无需排队。美国公民的子女如果已年满 21 岁或已婚,则改为属于优先类别,需要等候签证名额。

永久居民的配偶

根据INA § 203(a)(2)(在新标签页中打开),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属于 F2A 优先类别。他们按照优先日期(即提交 I-130 的日期)的先后等候签证名额,排期以美国国务院每月发布的签证公告为准。配偶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通常可以作为附属受益人,随同同一份申请一起办理。

申请人成为美国公民时

根据8 C.F.R. § 204.2(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如果作为申请人的永久居民入籍,为配偶提交的、待审或已批准的 F2A 申请会转为直系亲属申请,无需重新提交。不过,直系亲属不能有附属受益人,因此原本仅作为配偶申请附属受益人的子女,需要单独提交一份属于自己的申请。

I-130 表格、I-130A 表格与证明婚姻

为配偶申请时,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提交 I-130 表格,移民配偶则填写 I-130A 表格(配偶受益人补充信息),列明其住址和工作经历。申请人须证明自己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并证明该婚姻在缔结地合法有效。接下来是更难的问题:这段婚姻是否为真实婚姻,即为了共同生活而结婚,而不是为了取得绿卡(《USCIS 政策手册》第 6 卷 B 部分第 6 章(在新标签页中打开))。通常有帮助的证据包括:

  • 双方共同署名的租约或房契,或显示夫妻二人长期住在同一地址的信件。
  • 联名银行账户、信用卡、以已婚身份报税的税表,以及共同支付的账单。
  • 将另一方配偶列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医疗、汽车或人寿保险。
  • 夫妻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 贯穿整段关系、与家人和朋友在一起的照片,而不只是婚礼照片。
  • 认识这对夫妻的人出具的宣誓声明,说明他们如何得知这段婚姻是真实的。

任何一方以前的每一段婚姻,都必须在现有婚姻之前通过离婚、婚姻无效宣告或配偶死亡而依法终止,而且申请中必须附上证明。从未最终生效的离婚,或者法律不承认的宗教离婚,都可能使现有婚姻在移民方面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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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谈与第二次面谈

夫妻双方通常会一起到 USCIS 地方办事处参加婚姻面谈,或者由移民配偶在国外参加领事面谈。官员会在宣誓下核对表格内容,并询问双方关系和日常生活:如何相识、婚礼、住所、生活习惯、财务以及家人。

如果官员怀疑婚姻的真实性,USCIS 可能会安排第二次面谈(分开面谈),分别询问夫妻二人并比对他们的回答(《USCIS 政策手册》第 7 卷 A 部分第 5 章(在新标签页中打开))。我们会为每一位配偶做准备,将卷宗与以前的申请逐一核对,并带上更新的证据。如果 USCIS 发出拟拒绝通知,答复就是在作出决定之前回应其疑虑的机会。

婚姻欺诈:永久禁止

根据INA § 204(c)(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对于曾为规避移民法而缔结婚姻、或企图或共谋缔结此类婚姻的人,此后的任何申请都不能获批,即使后来的婚姻是真实的。这项禁止以卷宗中实质且有证明力的证据为依据,而且 USCIS 必须给当事人反驳的机会。根据8 U.S.C. § 1325(c)(在新标签页中打开),明知而为规避移民法缔结婚姻也是一项联邦罪行,可处最高五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以前曾被撤回或被拒绝的申请,即使是很久以前的事,也可能引发 § 204(c) 的问题,因此我们会先审查完整的历史记录。

在递解出境程序期间结婚

根据 INA §§ 204(g) 和 245(e),在移民配偶处于递解出境程序期间缔结的婚姻,会被推定为可疑。除非该配偶在结婚后在美国境外居住满两年,或者夫妻以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婚姻真实——即“真实婚姻例外”,应在提交 I-130 时提出请求——否则申请不能获批。案件之后在法官面前如何推进,请参阅我们的绿卡律师页面。

经济担保书

大多数基于亲属关系的移民必须有一份经济担保书(I-864),根据INA § 213A(在新标签页中打开),这是担保人与政府之间的一份合同。申请人必须作为担保人签署,必须在美国有住所,并且必须证明收入至少达到相应家庭人数的联邦贫困线标准的 125%。家庭人数包括担保人、担保人的配偶和受抚养人、被担保的移民,以及担保人以前担保过且担保义务尚未终止的任何人。如果申请人的收入不足,可以计入资产,或者由一位自身符合条件的联合担保人签署第二份 I-864。

这项义务不会因离婚而终止。一般会持续到该移民成为美国公民、可计入 40 个季度的工作、永久离开美国或死亡为止。

有条件永久居民与 I-751

如果配偶成为永久居民当天,婚姻未满两年,那么所取得的是有条件绿卡,有效期为两年(INA § 216(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夫妻须在绿卡到期前的 90 天内共同提交 I-751 表格。

如果婚姻已经结束,或者作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一方不愿签字,移民配偶可以单独提交,并根据8 C.F.R. § 216.5(在新标签页中打开)申请豁免:婚姻是出于善意缔结、并以离婚或婚姻无效宣告结束;配偶或子女曾遭受殴打或极端虐待;或者递解出境会造成极端困难。错过期限会使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终止,并可能导致递解出境程序。请参阅有条件永久居民与 I-751。

如果美国公民配偶去世

美国公民的遗孀或鳏夫,如果夫妻在配偶去世时并未依法分居,则根据 INA § 201(b)(2)(A)(i) 仍属于直系亲属,并且只要在此之前没有再婚,就可以在配偶去世后两年内以 I-360 表格自行申请。美国公民在去世前提交的、待审或已批准的 I-130,一般会被视为该遗孀或鳏夫的自行申请。另外,在申请人或主受益人去世时居住在美国、并继续居住在美国的某些亲属,可能可以根据 INA § 204(l) 继续推进案件;该规定有其自身的条件,包括须为经济担保书找一位替代担保人。

子女、继子女与年满 21 岁

如果形成继亲关系的婚姻是在子女年满 18 岁之前缔结的,继子女就算作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子女。为配偶提出申请的美国公民,须为每个子女单独提交一份 I-130,因为子女不能作为直系亲属申请的附属受益人。

年满 21 岁可能使子女脱离直系亲属类别,或不再能随父母的申请办理。《儿童身份保护法》对此有所帮助:对于美国公民的子女,年龄固定在提交 I-130 当天(INA § 201(f)(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在优先类别中,签证可用时,会从子女的年龄中减去申请待审的时间,而且子女必须在一年内寻求取得永久居民身份(INA § 203(h)(在新标签页中打开))。

受虐情况,以及在国外的未婚夫或未婚妻

遭受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虐待的配偶或子女,不必依赖施虐者提交的申请。根据《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法》(VAWA),他们可以保密地自行申请;受虐的有条件永久居民也可以单独提交 I-751。请参阅我们的U 签证与 VAWA 律师页面。

与身在国外的人订婚的美国公民,可以选择先结婚再提交 I-130,或者申请 K-1 未婚夫(妻)签证,让对方入境后 90 天内在美国结婚。请参阅我们的K-1 未婚夫(妻)签证律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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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损害婚姻案件的错误

  • 在前一段婚姻尚未依法终止时提交申请。缺少离婚文件或离婚尚未完成,都可能使现有婚姻无效。
  • 只依靠结婚证书。有效的结婚证书并不能证明婚姻是真实婚姻。
  • 在面谈中猜测作答。如实说一句“我不确定”,远比一个与配偶说法矛盾的猜测好。
  • 经济担保书不够充分。算错家庭人数,或者需要联合担保人却没有,都会拖延甚至毁掉案件。
  • 错过 I-751 的提交期限。如果没有提交任何申请,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会在满两年时自动终止。
  • 让 notario 经手。Notario 不是律师,不能在 USCIS 或移民法庭代理您。

服务洛杉矶及南加州

我们的办公室位于圣费尔南多谷的范奈斯,我们经常在洛杉矶及南加州的移民法庭,以及为这些地区服务的 USCIS 办公室办理案件:

查看所有洛杉矶地区移民法庭。

我们关于南加州移民法庭的页面介绍了全部八个法庭地点,包括位于圣地亚哥、奥泰梅萨和因皮里尔的边境法庭。

移民法是联邦法律,因此我们在全国各地代理客户处理 USCIS、美国领事馆和移民法庭的事务。我们在全美 50 个州的移民法庭出庭,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亲自出庭或通过视频出庭。请在全部 77 个移民法庭中查找您的法庭。在范奈斯办公室会面仅限预约。

Carlos Maury 持有佛罗里达州律师执照。执业范围仅限于联邦移民法;我们为全美 50 个州的客户提供代理。

关于 Carlos Maury

Carlos Maury 曾在范奈斯移民法庭担任美国移民法官,由司法部长霍尔德任命,自 2015 年 6 月起审理案件(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公告(在新标签页中打开))。2002 年至 2015 年,他在洛杉矶任职于 ICE,升至副首席法律顾问。在此之前,他于 2000 年至 2002 年在迈阿密担任原美国移民归化局(INS)的地区法律顾问,1993 年至 2000 年在佛罗里达州第十一司法巡回区担任助理公设辩护律师。

他于 1992 年在迈阿密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博士学位,1989 年在纽约市立大学城市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他是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会员(会员编号 964239),以英语和西班牙语与客户合作。进一步了解 Carlos Maury。

常见问题

与美国公民结婚和与永久居民结婚有什么区别?

美国公民的配偶属于直系亲属,签证没有年度名额限制,申请一经批准就无需排队。永久居民的配偶属于 F2A 优先类别,必须根据签证公告等候签证名额,之后才能获发绿卡。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真实婚姻?

证明您和配偶共同生活的证据:双方共同署名的租约或房契、联名银行账户和报税表、互相列名的保险、婚内所生的子女、长期的照片,以及认识您二位的人出具的宣誓声明。仅凭结婚证书只能说明婚姻合法有效,不能说明婚姻是真实的。

如果我的永久居民配偶成为美国公民,我的申请会怎样?

申请人入籍时,为配偶提交的、待审或已批准的 F2A 申请会转为直系亲属申请,无需重新提交。原本仅作为配偶申请附属受益人的子女,届时需要各自单独提交申请。

谁可以签署经济担保书?

申请人必须始终作为担保人签署 I-864 表格,并且必须在美国有住所。如果申请人的收入低于相应家庭人数的联邦贫困线标准的 125%,可以计入资产,或者由一位自身符合条件的联合担保人签署第二份经济担保书。

USCIS 为什么会把我们分开面谈?

当官员怀疑婚姻的真实性时,USCIS 可能会安排第二次面谈,分别单独询问每位配偶,然后比对回答。

如果在解除绿卡条件之前婚姻就结束了,怎么办?

您可以单独提交 I-751 表格并申请豁免,证明婚姻是出于善意缔结、并以离婚或婚姻无效宣告结束。如果曾遭受殴打或极端虐待,或者您被递解出境会造成极端困难,也可以申请豁免。

如果我的美国公民配偶去世了,我还能取得绿卡吗?

通常可以。在美国公民去世时与其并未依法分居的遗孀或鳏夫,只要没有再婚,就可以在配偶去世后两年内以 I-360 表格自行申请。美国公民在去世前提交的申请,一般会被视为该自行申请。

Carlos Maury 能影响审理我案件的法官或官员吗?

不能。Carlos Maury 已不再担任法官,无法影响任何在任法官或任何未决案件。他所提供的是准备工作和经验,而不是门路。

贵所是否在洛杉矶和南加州办理婚姻绿卡案件?

是的。我们在为洛杉矶及南加州服务的 USCIS 办公室办理婚姻及亲属绿卡案件,也在洛杉矶、范奈斯、西洛杉矶和圣安娜的移民法庭、阿德兰托(拘留案件),以及更南边的圣地亚哥、奥泰梅萨和因皮里尔的移民法庭办理案件。我们的办公室位于圣费尔南多谷的范奈斯,在该处会面仅限预约。

贵所是否办理加州以外的案件?

是的。移民法是联邦法律,因此我们在全美 50 个州代理客户处理 USCIS、美国领事馆和移民法庭的事务。Carlos Maury 持有佛罗里达州律师执照,执业范围仅限于联邦移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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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您是即将提交申请、正在收集证据、面临面谈或拟拒绝通知,还是需要解除绿卡上的条件,都欢迎致电讨论您的案件。我们讲西班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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