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移民保释听证:如何获释
当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拘留一个人时,首先要问的通常是:在案件审理期间,他能否回家。对许多人来说,答案是移民保释金:向 ICE 缴纳的一笔钱,用来担保此人会出席每一次听证并遵守获释条件。本指南说明移民保释如何运作、谁能获得保释、谁不能、2025 年和 2026 年有哪些变化,以及保释金实际如何缴纳——每条规则都附有官方来源链接。
移民保释如何运作
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人递解出境期间拘押此人的权力,来自 8 U.S.C. § 1226(a)(INA § 236(a))。根据该条,政府可以继续拘留此人,也可以让其缴纳不低于 $1,500 的保释金后获释,或以附条件假释方式释放。$1,500 是下限,而不是定价:实际金额根据每个案件的情况确定。保释获释本身并不赋予工作许可(§ 1226(a)(3)),政府也可以随时撤销保释并重新逮捕此人(§ 1226(b))。
作出决定的有两方:
- ICE 先作决定。逮捕之后,由一名 ICE 官员决定是否释放此人,以及保释金定为多少。要获释,此人必须向该官员证明,释放他“不会对财产或人身构成危险”,并且他“很可能出席今后的任何程序”(8 C.F.R. § 236.1(c)(8))。
- 移民法官可以复查这一决定。如果 ICE 拒绝释放,或者定出的保释金家人付不起,被拘留者可以在递解令成为终局之前的任何时候,请求移民法官进行羁押重新裁定——也就是“保释听证”(8 C.F.R. § 1236.1(d)(1))。
保释听证上会发生什么
保释听证是与递解出境案件本身分开的程序:法规规定,它“不构成”递解出境听证的“任何部分”(8 C.F.R. § 1003.19(d))。申请可以口头提出、书面提出,或者经法官允许以电话方式提出(§ 1003.19(b));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的《政策手册》第 8.3 章说明,申请通常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介绍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举证责任在被拘留者一方。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认定,法官必须首先判断此人是否对社区构成危险;只有在此人不构成危险的情况下,法官才考虑潜逃风险并确定金额(Matter of Urena, 25 I&N Dec. 140 (BIA 2009);Matter of Adeniji, 22 I&N Dec. 1102 (BIA 1999))。在 Matter of Guerra, 24 I&N Dec. 37 (BIA 2006) 一案中,BIA 列出了法官可以衡量的因素:
- 此人在美国是否有固定住址;
- 此人在美国居住了多久,以及其家庭关系;
- 此人的工作经历;
- 此人按时出庭的记录;
- 此人的犯罪记录,包括其范围、发生时间远近和严重程度;
- 此人违反移民法的历史;
- 任何逃避起诉或以其他方式逃避当局的企图;以及
- 进入美国的方式。
Guerra 还认定,即使没有定罪,法官也可以考虑刑事指控或逮捕记录。在实践中,保释案件依靠的证据包括:稳定的住址、家人(尤其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亲属)、工作、社区推荐信,以及按时出庭或按时报到的记录。如果保释被拒,之后再次申请时,需要证明自上次决定以来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 1003.19(e))。
如果您的家人现在已被拘留,请先查看我们递解出境辩护律师页面上的应对步骤。
如需由一位前美国移民法官准备并提出保释申请,请查看我们的移民保释律师页面。关于保释与 ICE 假释有何不同,请参阅移民保释与假释的区别。
谁有资格申请保释——谁没有
只有根据 § 1226(a) 被拘押的人才能获得保释。另有几类人是根据其他条款被拘押的,这些条款不允许移民法官设定保释金:
- 根据 § 1226(c) 的强制拘留。因所列刑事理由(例如某些毒品犯罪、加重重罪以及部分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或恐怖主义理由而不可入境或可被递解的人,在从刑事羁押中获释时“应当”被收押(8 U.S.C. § 1226(c))。移民法官不能对其羁押作重新裁定(8 C.F.R. § 1003.19(h)(2)(i)(D))。
- 《莱肯·莱利法》适用人群。自 2025 年 1 月 29 日起,§ 1226(c)(1)(E) 还要求拘留以下人员:未经检查入境,或因欺诈或缺少证件而不可入境,并且因入室盗窃、盗窃、偷窃、在商店行窃、袭击执法人员或导致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犯罪而被指控、被逮捕、被定罪或本人承认该行为的人(《莱肯·莱利法》,Pub. L. 119-1)。仅仅被逮捕就足以触发该条款。
- 抵达外国人——即在入境口岸被拦下的人——不能从移民法官处获得保释(§ 1003.19(h)(2)(i)(B));如果获释,也是通过 ICE 假释。
- 处于快速递解程序中并已通过可信恐惧面谈的人。美国司法部长在 Matter of M-S-, 27 I&N Dec. 509 (A.G. 2019) 一案中认定,除非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给予假释,否则这类人不具备保释资格。(请参阅我们关于快速递解程序与可信恐惧的解读文章。)
- 已有终局递解令的人是根据另一部法律——8 U.S.C. § 1231——被拘押的。美国最高法院在 Johnson v. Arteaga-Martinez, 596 U.S. 573 (2022) 一案中认定,§ 1231(a)(6) 并不要求在拘留六个月后举行保释听证。(请阅读我们关于该判决以及关于递解令下达后的拘留的文章。)
某人是否真的属于不得保释的类别,往往是可以争议的。被按强制拘留处理的人可以申请 Joseph 听证,由法官判断此人是否“恰当地归入” § 1226(c);如果 DHS 在触发该条款的指控上“极不可能”胜诉,此人就不属于该类别(Matter of Joseph, 22 I&N Dec. 799 (BIA 1999))。最高法院认定,法律条文本身并不要求为根据 § 1225(b) 或 § 1226(c) 被拘留的人定期举行保释听证(Jennings v. Rodriguez, 583 U.S. 281 (2018));对长期拘留提出的宪法性质疑须在联邦法院提出,通常采用人身保护令申请的方式。
2025–26 年的变化:现在谁能获得保释听证
几十年来最大的变化,涉及未经检查进入美国、后来在美国境内被捕的人。多年来,这些人被视为根据 § 1226(a) 被拘押,可以请求法官准予保释。这一情况分三步发生了改变:
- 2025 年 5 月 15 日——Matter of Q. Li, 29 I&N Dec. 66 (BIA 2025)。BIA 认定,在抵达时未经逮捕令被捕的入境申请人是根据 8 U.S.C. § 1225(b) 而非 § 1226(a) 被拘留的,不具备保释资格;如果之后假释被终止,此人将回到 § 1225(b) 下的羁押。
- 2025 年 7 月 8 日——ICE 临时指引。ICE 发布了一份未公开的指引,题为《关于入境申请人拘留权限的临时指引》,将所有未经检查入境的人都视为根据 § 1225(b)(2)(A) 被拘押,而该条规定此类人员“应予拘留”。联邦上诉法院曾描述并引用这份指引(例如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 Barbosa da Cunha v. Freden 一案中)。
- 2025 年 9 月 5 日——Matter of Yajure Hurtado, 29 I&N Dec. 216 (BIA 2025)。BIA 认定:“移民法官无权审理未经准许入境而身在美国的外国人的保释申请,也无权准予其保释。”移民法官遵循这一先例。
各联邦上诉法院并未一致接受这种解释;下一节列出各巡回区的立场。
2026 年还有两项程序上的变化。2026 年 2 月,EOIR 的一项规则试图把向 BIA 上诉的期限缩短为 10 天;一家联邦法院撤销了这一变更,EOIR 随后在第 26-02 号政策备忘录(2026 年 3 月 13 日)中告知其法官,不要告诉当事人期限为 10 天。《BIA 政策手册》第 6.3 章规定,保释上诉与其他任何上诉一样适用 30 天期限,且不收取申请费。(该法规的某些已发布版本仍显示 10 天的条文;请以《政策手册》和该备忘录为准。)
各巡回区的保释资格:意见分歧与最高法院
截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对于未经检查入境、后来在美国境内被捕的人,究竟是根据 § 1225(b)(2)(A) 被拘押(不举行保释听证),还是根据 § 1226(a) 被拘押(移民法官可以设定保释金),各联邦上诉法院的意见以 9 比 2 出现分歧。
- 九个巡回区认定适用 § 1226(a),因此可以举行保释听证:第一巡回区(Guerrero Orellana v. Moniz,2026 年 8 月 13 日)、第二巡回区(Barbosa da Cunha v. Freden,2026 年 4 月 28 日)、第三巡回区(Buele Morocho,2026 年 8 月 28 日)、第四巡回区(Lopez Garcia v. Guadian,2026 年 9 月 10 日)、第六巡回区(Lopez-Campos v. Raycraft,2026 年 5 月 11 日)、第七巡回区(Cirrus Rojas v. Olson,2026 年 7 月 30 日)、第九巡回区(Rodriguez Vazquez v. Bostock,2026 年 7 月 30 日)、第十巡回区(Santillan Quiroz v. Mullin)和第十一巡回区(Hernandez Alvarez,2026 年 5 月 6 日)。
- 两个巡回区站在政府一边(不举行保释听证):第五巡回区(Buenrostro-Mendez v. Bondi,2026 年 2 月 6 日)和第八巡回区(Avila v. Bondi)。
- 最高法院已同意就这一问题作出裁决,但尚未判决。2026 年 10 月 1 日,最高法院批准复审 Rhoney v. Barbosa da Cunha, No. 26-104,即政府针对第二巡回区判决提出的上诉。就同一问题提出的另外两份申请,即第 25-1415 号和第 26-43 号,截至 2026 年 10 月 6 日尚无任何裁定。在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之前,上述各巡回区的判决仍然适用;请查看案卷了解此后的裁定。
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一个人目前在哪里被拘留很重要。在移民法庭内部,Yajure Hurtado 仍然约束移民法官,因此,对于未经检查入境的人,救济往往要通过向联邦地区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来获得,并适用该巡回区的法律。在得克萨斯州的康罗或伊莎贝尔港(第五巡回区)被拘押的人,所面对的法律不同于在佛罗里达州的克罗姆或佐治亚州的斯图尔特(第十一巡回区)、埃洛伊、奥泰梅萨或塔科马(第九巡回区)、奥罗拉(第十巡回区)、纽约的瓦里克街(第二巡回区)或新泽西州的伊丽莎白(第三巡回区)被拘押的人。我们的全部移民法庭列表列出了哪些法庭审理拘留案件。
当政府或被拘留者不服时
任何一方都可以使用 EOIR-26 表格,就移民法官的保释决定向 BIA 提出上诉,该上诉须与递解出境案件中的任何上诉分开提交(《BIA 政策手册》第 6.3 章)。上诉期间,法官的决定继续有效——但有一个重要例外。如果 ICE 原先拒绝释放,或者设定的保释金为 $10,000 或以上,DHS 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 EOIR-43 表格,自动中止法官的裁定,使此人在 BIA 审理 DHS 的上诉期间继续被拘留(8 C.F.R. § 1003.19(i)(2))。
如何缴纳和退还保释金
无论保释金由法官还是由 ICE 设定,都缴给 ICE,而不是缴给法庭。根据 ICE 的保释金页面:
- 谁可以缴纳。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律师事务所和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 ICE 的在线系统 CeBONDS 缴纳出庭保释金。缴纳人(即义务人)需要出示认可的身份证件——例如,美国公民可出示护照、出生证明、入籍证书、REAL ID 或军人身份证;永久居民可出示绿卡或军人身份证。被拘留者本人不能为自己缴纳出庭保释金。
- 如何缴纳。通过 CeBONDS 缴纳须使用 Fedwire 或 ACH 银行转账。保释金可在周一至周五、被拘留者所在时区的上午 9 点至下午 3 点缴纳,联邦假日除外。现场缴纳视个案情况处理。
- 保释金公司。没有银行账户的人可以通过移民保释金公司办理;担保保释金必须由列入美国财政部认证担保公司名单的公司出具。支付给保释金公司的费用一般不予退还。
- 相关文件。保释合同为 I-352 表格。义务人必须随时向 ICE 报告地址变更(I-333 表格),并确保获释者出席每一次听证和 ICE 约见。
- 取回保释金。案件结束且各项条件均已遵守时,ICE 会撤销保释(I-391 表格),并将现金保释金连同利息退还给义务人。如果此人未出庭,ICE 会宣布保释违约(I-323 表格)并没收本金。
要查找某人被关押在何处,请使用 ICE 的在押人员在线查询系统,输入其外国人登记号码(A-number),或姓名和出生国家。另有一种单独的自愿离境保释金——不低于 $500,须在法官下达裁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适用于法官在程序结束时准予自愿离境的情形(8 C.F.R. § 1240.26(c)(3))。
获释之后
保释获释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递解出境案件会继续进行——通常转到审理非拘留案件的法庭的案件日程上——此人必须出席每一次听证,并遵守 ICE 的各项条件。缺席听证可能导致缺席递解令,并失去保释金。在法庭上可用的辩护,例如庇护或取消递解,请参阅我们关于递解出境辩护和递解出境程序的指南;我们的长篇文章《移民保释听证:如何从拘留中获释》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如果 ICE 是以假释方式释放此人,我们的假释解读文章说明了两者的区别。
如果您的家人已被拘留,决定能否保释的事实——如何入境、有无逮捕或定罪记录、目前被关押在何处——需要尽快查看。Carlos Maury,前美国移民法官,领导 Carlos Maury Law 律师事务所;请致电 (213) 769-0050。我们讲西班牙语。
这些案件在哪里审理
按州和都市区查看移民法庭信息——地址、法官、拘留案件以及所属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常见问题
移民保释金的最低金额是多少?
$1,500。根据 8 U.S.C. § 1226(a)(2)(A),出庭保释金不得低于 $1,500。法律没有规定上限;由 ICE 或法官根据潜逃风险,按个案情况确定金额。
如何申请保释听证?
由被拘留者(或其律师)向移民法庭申请羁押重新裁定。申请可以口头提出、书面提出,或经法官允许以电话方式提出(8 C.F.R. § 1003.19(b));EOIR 的《政策手册》第 8.3 章说明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官决定保释时会考虑哪些因素?
首先考虑此人是否对社区构成危险,然后考虑其是否有潜逃风险(Matter of Urena)。Matter of Guerra 列出的因素包括:固定住址、居住时间长短、家庭关系、工作经历、出庭记录、犯罪记录、违反移民法的情况、逃跑企图以及入境方式。
未经检查进入美国的人在 2026 年能获得保释吗?
根据 BIA 的 Matter of Yajure Hurtado(2025 年)判例,不能从移民法官处获得保释。但截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已有九个联邦上诉法院否定了这种解释,因此在这些巡回区,向联邦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可能争取到保释听证;第五和第八巡回区则站在政府一边。2026 年 10 月 1 日,最高法院同意在 Rhoney v. Barbosa da Cunha, No. 26-104 一案中就该问题作出裁决,但尚未判决。
什么是强制拘留?
强制拘留是 8 U.S.C. § 1226(c) 对具有某些刑事或恐怖主义相关理由的人所要求的拘留——并且自 2025 年《莱肯·莱利法》实施以来,也适用于部分未经检查入境、并因盗窃、入室盗窃、在商店行窃、袭击警察或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的犯罪而被指控或被逮捕的人。法官不能为他们设定保释金,但可以在 Joseph 听证中判断他们是否真的属于这一类别。
谁可以缴纳移民保释金?如何缴纳?
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律师事务所或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 ICE 的 CeBONDS 系统,以 Fedwire 或 ACH 转账方式缴纳出庭保释金,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被拘留者所在时区的上午 9 点至下午 3 点(ICE 保释金页面)。被拘留者本人不能为自己缴纳出庭保释金。
保释金能退还吗?
可以,前提是此人出席每一次听证并遵守各项条件。案件结束时,ICE 会撤销保释(I-391 表格),并将现金保释金连同利息退还给缴纳人。如果此人未出庭,保释即告违约(I-323 表格),这笔钱将被没收。支付给保释金公司的费用一般不予退还。
政府能否阻止法官的保释裁定?
有时可以。如果 ICE 原先拒绝释放,或将保释金定为 $10,000 或以上,DHS 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 EOIR-43 表格,在向 BIA 上诉期间自动中止法官的裁定(8 C.F.R. § 1003.19(i)(2))。任何一方都可以在 30 天内就保释决定向 BIA 提出上诉,且不收取申请费。
保释听证是递解出境案件的一部分吗?
不是。根据法规,保释听证与递解出境听证“分开且独立”(8 C.F.R. § 1003.19(d))。获准保释并不决定此人能否留在美国;获释后,递解出境案件将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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