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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 Maury Law
前美国移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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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中止递解:如何暂停递解出境

中止递解(stay of removal)只是暂停递解出境。它不是《尼加拉瓜调整与中美洲救济法》(NACARA)下旧有的“暂停递解”(suspension of deportation)——后者以 I-881 表格申请,可能使当事人获得永久居留;它也不是暂缓递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后者是一种保护,禁止将当事人递解到其生命或自由会受到威胁的国家,请参阅暂缓递解指南。

中止递解是一项暂停递解出境的命令。它不会撤销递解令,也不会给予移民身份;它争取的是时间——通常是在重新审理动议、上诉或联邦法院案件等待裁决期间。可以在三个地方提出申请:负责执行递解的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当动议或上诉正在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审理时,向移民法官或 BIA 申请;以及在提出复审请愿(petition for review)时,向联邦上诉法院申请。在少数情况下,法律会自动停止递解。

本指南说明每一种途径、截至 2026 年 9 月 27 日的费用、决定者会衡量哪些因素,以及在递解只剩几天或几小时时应该怎么做。本文为一般性信息,并引用官方来源。

中止递解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只有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执行递解令(INA § 241(a)(1), 8 U.S.C. § 1231(a)(1))。中止令要求 DHS 暂时不要执行。由此得出三点:

  • 申请不等于中止。向 ICE 申请中止,并不会在 ICE 作出决定期间推迟递解(8 C.F.R. § 241.6(a));向移民法庭或 BIA 提出中止动议,也“不妨碍该命令的执行”(《BIA 实务手册》§ 5.3)。只有已获批准的中止——或下文所述的某项自动中止——才能保护您。
  • 中止是暂时的。移民法官或 BIA 给予的中止,持续到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作出裁决为止(《BIA 实务手册》§ 5.3)。如果动议被驳回,递解令可以再次被执行。
  • 中止不等于获释。它停止的是递解,而不是拘留。被 ICE 拘留的人能否获释是另一个问题;请参阅移民拘留以及我们关于递解令下达后的拘留的说明文章。

到了机舱门口,中止也会失去作用:在当事人已被安置登机且正常登机程序完成之后才批准或告知的中止,“即告失效”(8 C.F.R. § 241.6(c))。时间至关重要。

ICE 行政中止(I-246 表格)

任何持有终局递解令的人,都可以随时以 ICE I-246 表格,即暂停递解出境申请(Application for a Stay of Deportation or Removal)向 DHS 申请中止(8 C.F.R. § 241.6(a))。表格规定,须亲自前往当地 ICE 执法与递解行动处(ERO)外勤办公室提交,并附上:

  • $155 费用,不予退还,以美元现金、汇票或银行本票支付——这是 8 C.F.R. § 103.7(d)(6) 中规定的金额,该条也规定 DHS 可以免除这笔费用;
  • 表格所要求的佐证信息和文件。

ICE 根据其裁量权作出决定,考虑 8 C.F.R. § 212.5 和 INA § 241(c) 中的因素(8 C.F.R. § 241.6(a))。被拒后不能上诉(§ 241.6(b))——但 ICE 的拒绝并不妨碍移民法官或 BIA 结合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给予中止(8 C.F.R. § 1241.6(b))。

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起,I-246 也是向 BIA 申请中止之前的第一步。在 Matter of Herrera-Nunez, 29 I&N Dec. 691 (BIA 2026) 一案中,BIA 表示,持有终局递解令的人“应首先向 DHS 申请中止”,并留出足够时间让 DHS 答复,同时应向 BIA 提交该申请的证明——以及 DHS 的决定(如有)。无法先向 DHS 申请的人,应说明原因。这一规则适用于该日期之后提出的中止申请。我们关于 Herrera-Nunez 一案的文章对此作了详细说明。

自动中止:法律自行暂停递解的情形

在少数情况下,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 上诉期间和上诉待审期间。在可以向 BIA 上诉的期间内,或上诉待审期间,移民法官的裁决不予执行(8 C.F.R. § 1003.6(a))。上诉期为 30 天。eCFR 中 8 C.F.R. § 1003.38 仍印有 2026 年 2 月一项规则增加的 10 天期限,但法院已撤销该变更,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也已告知法官该规定不生效(EOIR PM 26-02,2026 年 3 月 13 日生效)。请参阅 BIA 上诉指南。
  • 针对缺席递解令的重新审理动议。对因当事人缺席听证而作出的递解令提出撤销动议——因特殊情况须在 180 天内提出,因未收到通知或因当事人当时处于联邦或州羁押中则可随时提出——“应中止递解”,直到移民法官对该动议作出裁决(INA § 240(b)(5)(C), 8 U.S.C. § 1229a(b)(5)(C);8 C.F.R. § 1003.23(b)(4)(ii))。此类动议只能提出一次。

不会自动中止的情形:普通的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除涉及缺席递解令的案件外”,提出此类动议并不中止递解;除非移民法官、BIA 或获授权的 DHS 官员给予中止,否则递解照常执行(8 C.F.R. § 1003.23(b)(1)(v);§ 1003.2(f))。针对法官驳回缺席递解令动议的上诉、针对 BIA 裁决的重新审理动议(《BIA 实务手册》§ 5.2),以及基于原籍国国情变化而为申请庇护提出的重新审理动议(《移民法庭实务手册》§ 7.3),也都不会自动中止。我们的重新审理动议指南介绍这些动议本身。

移民法官或 BIA 给予的中止

移民法官和 BIA 只有在有事项正在其面前待审时,才会给予裁量性中止:

申请须以书面动议提出。BIA 要求完整陈述事实和案件经过,并附上法官或 BIA 的命令副本(《BIA 实务手册》§ 5.3);在 Herrera-Nunez 之后,还需附上向 ICE 提出 I-246 申请的证明。只申请中止的动议没有申请费(8 C.F.R. § 1003.8)——但其所依附的重新审理动议通常需要缴费(见下文费用部分)。

紧急中止与非紧急中止

只有当事人处于 DHS 实际羁押之下且递解迫在眉睫时,BIA 才将中止申请视为紧急申请;此类申请可能会立即裁决。其他申请按正常程序裁决(《BIA 实务手册》§ 5.3)。申请紧急中止时,当事方必须致电 BIA 的紧急中止组(Emergency Stay Unit),电话 703-306-0093,工作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 8:30 至下午 5:00,节假日除外。向移民法庭申请紧急中止时,请致电作出递解令的移民法庭(《移民法庭实务手册》§ 7.3)。中止获准后,各方会及时收到通知。

联邦法院中止:复审请愿与 Nken v. Holder

终局递解令可以在移民法官审结该案所在巡回区的联邦上诉法院受到质疑,方式是在终局裁定作出后 30 天内提出复审请愿(INA § 242(b)(1), 8 U.S.C. § 1252(b)(1))。提出请愿并不停止递解,“除非法院另有命令”(§ 1252(b)(3)(B)),因此需要另行向法院提出中止动议。

在 Nken v. Holder, 556 U.S. 418 (2009) 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认定,此类中止适用传统的四项因素,而不适用 § 1252(f)(2) 为禁令设定的更严格的“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标准:(1) 申请人是否有力地证明了其在实体问题上可能胜诉;(2) 没有中止,申请人是否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3) 中止是否会对其他当事方造成重大损害;以及 (4) 公共利益所在。前两项是“最关键的”,最高法院还表示,递解本身并不当然构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各巡回区的程序不同。例如,在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出首次中止动议即可在法院裁决之前暂时中止递解(第九巡回区《一般命令》6.4(c)(1))。在依赖任何临时中止之前,请先查阅您所在巡回区的规则。

决定者衡量哪些因素,以及哪些证据有帮助

每一种中止都属于裁量性质,各个机构关注的重点不同:

  • ICE 衡量其规则所列的因素——即假释条例 8 C.F.R. § 212.5 和 INA § 241(c) 中的因素——表格说明,该决定完全由 DHS 裁量。
  • 移民法官和 BIA 结合待审的动议或上诉作出裁决,因此该申请本身的力度是关键。依附于薄弱或逾期动议的中止申请很难获准。
  • 联邦上诉法院适用 Nken 的四项因素。

通常重要的证据包括:递解令和待审的申请;I-246 申请的证明及 ICE 的答复;任何待审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的证明;医疗记录;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家人的证据,以及递解将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害怕返回原籍国的证据;如属紧急情况,还需羁押证明和预定的递解日期。移民法庭方面的因素往往起决定作用:一份准备充分的重新审理动议,才会让移民法官或 BIA 愿意暂停案件。

费用及 2025–2026 年的变化

  • I-246 费用:仍为 $155。ICE 提议将其提高到 $755,并指出该费用自 1989 年以来从未调整(91 FR 24739, May 7, 2026)。意见征集已于 2026 年 7 月 6 日结束;截至 2026 年 9 月 27 日,尚未发布最终规则,因此仍适用 $155。2025 年的 H.R. 1 法案(Pub. L. 119-21)没有规定 I-246 费用。
  • EOIR 的动议费用大幅上涨。H.R. 1 为重新审理动议和复议动议设立了一项费用,EOIR 2026 年 6 月 11 日的临时规则(91 FR 35369)将其加到原有费用之上。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向移民法官提出动议的费用为 $1,065,向 BIA 提出为 $1,030;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分别为 $1,095 和 $1,060(8 C.F.R. § 1103.7(b)(2);91 FR 54211, Aug. 21, 2026)。以未收到通知或处于羁押为由、针对缺席递解令提出的重新审理动议,免缴费用中 H.R. 1 规定的部分;以特殊情况为由的动议则不免缴。只申请中止的动议仍然免费。
  • 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起须先向 DHS 申请——见上文 Matter of Herrera-Nunez。
  • 30 天上诉期仍然有效,尽管 eCFR 中印有 10 天的文本——见上文 EOIR PM 26-02。

递解迫在眉睫时:首先要做什么

  1. 拿到文件。递解令、任何 BIA 裁决、外国人登记号码(A-number)以及拘留地点。移民法庭名录列有每个移民法庭的地址和运行状态。
  2. 找到依据。中止保护的是一项待审的申请。判断是否有重新审理动议(缺席递解令可能带有自动中止)、上诉,或仍在 30 天期限内的复审请愿。
  3. 向 ICE 提交 I-246并保留证明——BIA 会要求提供。
  4. 将动议和中止申请一并提交给移民法官或 BIA;如果当事人处于羁押中且递解迫在眉睫,请使用紧急电话。
  5. 如果 BIA 已作出裁决且 30 天期限尚未届满,可考虑向联邦法院申请。

其他选择可能比中止更合适——例如自愿离境,或在重新审理的程序中申请新的救济;请参阅递解出境辩护和递解出境程序。Carlos Maury,前美国移民法官,领导 Carlos Maury Law 律师事务所;如需咨询中止递解、重新审理动议或 BIA 紧急事项,请致电 (213) 769-0050。我们讲西班牙语。

如果您的家人已被拘留或即将被递解,请在我们的递解出境辩护律师页面查看首先要做什么。关于中止申请通常所依附的上诉或重新审理动议,请查看我们的移民上诉律师页面。

这些案件在哪里审理

按州和都市区查看移民法庭信息——地址、法官、拘留案件以及所属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全部 77 个移民法庭(按州列出)

常见问题

提交 I-246 表格能阻止我被递解出境吗?

不能。根据 8 C.F.R. § 241.6(a),提出申请或等待答复都不会推迟递解。只有 ICE 实际批准的中止才能保护您,因此请尽早提交,并保留提交证明。

中止递解需要多少费用?

截至 2026 年 9 月 27 日,ICE I-246 表格的费用为 $155,DHS 可以免除这笔费用。ICE 已提议将其提高到 $755,但尚未发布最终规则。向移民法官或 BIA 提出的只申请中止的动议没有申请费,不过其所依附的重新审理动议通常需要缴费。

中止递解持续多久?

移民法官或 BIA 给予的中止,持续到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作出裁决为止。ICE 给予的中止,按 ICE 在决定中规定的条件持续。联邦法院给予的中止,持续到法院另有命令为止。

如果 ICE 拒绝我的中止申请,我可以上诉吗?

不可以。ICE 的拒绝不能上诉。但这并不妨碍移民法官或 BIA 结合待审的重新审理动议或复议动议给予中止。

什么是 BIA 的紧急中止?

只有当事人处于 DHS 羁押之下且递解迫在眉睫时,BIA 才将中止申请视为紧急申请。当事方必须在工作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致电 BIA 紧急中止组(Emergency Stay Unit),电话 703-306-0093,BIA 可能会立即作出裁决。

重新审理动议会自动停止递解吗?

通常不会。只有依据法律允许的理由、针对缺席递解令提出的重新审理动议,才会自动中止递解,直到移民法官作出裁决。对于其他任何动议,您都必须申请中止并获得批准。

联邦法院什么时候可以停止我的递解?

在 BIA 作出终局裁决后,您可以在 30 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复审请愿,并请求该法院给予中止。根据 Nken v. Holder,法院会衡量胜诉可能性、无法弥补的损害、对政府的损害以及公共利益。

向 BIA 申请中止之前,必须先向 ICE 申请吗?

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起,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在 Matter of Herrera-Nunez 一案中,BIA 表示,持有终局递解令的人应首先向 DHS 申请中止并提交该申请的证明,或者说明为何没有时间这样做。

在我的中止申请待审期间,ICE 可以拘留我吗?

可以。中止申请并不阻止 ICE 拘留当事人,即使中止已获批准,停止的也只是递解,而不是拘留。能否获释是另一个问题,取决于该案适用的拘留规则。

我能在被递解当天获得中止吗?

有时可以,通过紧急申请,但时间非常紧迫。在您已登机且登机程序完成之后才批准的中止不再有效,因此请尽早申请中止。

最近审阅:。审阅人:Carlos Maury,前美国移民法官(Van Nuys 移民法庭,2015 年任命)。 本页译自英文指南(英文版最近审阅:);如中英文内容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 本指南是根据其引用的官方来源整理的一般信息,并非针对您案件的法律意见。法律和政府机构的政策会变化;请查阅所链接的官方来源(均为英文),或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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