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案例
犯罪受害者的 U 签证:申请资格与办理方式
U 签证(犯罪受害者签证)——正式名称为 U 类非移民身份(U nonimmigrant status)——保护某些严重犯罪的受害者:他们遭受了严重伤害,并且曾经、正在或很可能协助警方、检察官、法官或其他调查或起诉该犯罪的机关。U 签证提供最长四年的合法身份和工作许可,三年后可以申请绿卡。近亲属也可以一并纳入。
U 签证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决定,而不是由移民法官决定。但许多申请人同时处于递解出境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之中,而在 2026 年,U 签证申请等待期间暂停法庭案件的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指南说明谁有资格、如何提交申请、在漫长等待签证名额期间会发生什么,以及身在移民法庭的申请人需要了解什么。本指南为一般性信息,并附官方来源。
谁有资格申请 U 签证
根据 INA § 101(a)(15)(U), 8 U.S.C. § 1101(a)(15)(U),主申请人必须证明以下四点:
- 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因成为符合条件犯罪的受害者而遭受。USCIS 会衡量伤害的性质、严重程度、持续时间,以及对受害者健康或外貌的任何持久影响(8 C.F.R. § 214.14(b)(1))。
- 掌握有关该犯罪活动的信息。如果是 16 岁以下的儿童,可以由父母、监护人或诉讼代理人(next friend)满足这一要求。
- 提供协助:此人“曾经提供协助、正在提供协助或很可能提供协助”,协助对象是调查或起诉该犯罪的联邦、州或地方执法官员、检察官、法官或其他机关。法规还规定,申请人不得拒绝或未能提供对方合理要求的信息和协助(§ 214.14(b)(3))。
- 与美国的关联:该犯罪违反了美国法律,或发生在美国境内,包括印第安保留地(Indian country)、军事设施和美国属地。
符合条件的犯罪
法律(§ 1101(a)(15)(U)(iii))列出的犯罪包括:强奸;酷刑;人口贩运;乱伦;家庭暴力;性侵犯;虐待性性接触;卖淫;性剥削;跟踪骚扰;女性生殖器切割;被扣为人质;债务奴役;非自愿劳役;奴隶贸易;绑架;诱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过失杀人;谋杀;重罪伤害;干扰证人;妨碍司法;伪证;外国劳务招聘中的欺诈;以及实施上述任何犯罪的未遂、共谋或教唆——或违反联邦、州或地方刑法的“任何类似活动”。法规将性质和构成要件与所列犯罪实质相似的罪行视为类似犯罪(8 C.F.R. § 214.14(a)(9))。警方或州法律所用的罪名并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构成要件。法规本身的清单早于现行法律,遗漏了跟踪骚扰和外国劳务招聘中的欺诈,而现行法律已将两者列入。
直接受害者与间接受害者
受害者是因犯罪而遭受直接和近因伤害的人。如果直接受害者在谋杀或过失杀人中死亡,或者无行为能力或丧失能力,某些亲属可以作为间接受害者提出申请:配偶和 21 岁以下的子女;如果直接受害者未满 21 岁,还包括其父母和 18 岁以下的未婚兄弟姐妹(8 C.F.R. § 214.14(a)(14)(i))。对犯罪负有责任的人不属于受害者(§ 214.14(a)(14)(iii))。
可以一并纳入的家庭成员
21 岁或以上的主申请人可以纳入配偶和子女。未满 21 岁的主申请人还可以纳入父母和 18 岁以下的未婚兄弟姐妹(§ 1101(a)(15)(U)(ii))。家庭成员通过 I-918 表格补充表 A(Supplement A)加入,获得 U-2 至 U-5 身份;他们不计入年度名额上限(8 C.F.R. § 214.14(f))。实施该犯罪的家庭成员不能被纳入。针对人口贩运幸存者的 T 签证,以及针对受虐配偶、子女和父母的 VAWA 自我申请,是另外的途径——请参阅 T 签证和 VAWA 专题。
执法机关认证:I-918 表格补充表 B
根据法律,每一份 U 签证申请都必须附有一份认证,由调查犯罪活动的联邦、州或地方执法官员、检察官、法官或其他机关出具,说明此人曾经、正在或很可能提供协助(INA § 214(p)(1), 8 U.S.C. § 1184(p)(1))。这份认证就是 I-918 表格补充表 B(Supplement B)。以下三点决定了许多案件的结果:
- 六个月。补充表 B 必须由认证官员在提交 I-918 之前的六个月内签署(8 C.F.R. § 214.14(c)(2)(i))。申请送达时如果认证已超过这一期限,即为无效;USCIS 的善意申请审查也要求认证在签署后六个月内提交(《USCIS 政策手册》第 3 卷 C 部分第 5 章)。
- 认证是必需的,但并不等于决定。USCIS 对全部记录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并“全权自行裁量”决定给予补充表 B 多大分量(§ 214.14(c)(4))。有了签署的认证,并不意味着申请一定会获批。
- 协助义务持续存在。不得无理拒绝合理协助要求的义务贯穿整个程序,并会在申请绿卡阶段再次被审查(见下文)。
调查或起诉不必以定罪告终;法规涵盖发现、调查、起诉、定罪和量刑各个阶段(§ 214.14(a)(5))。法律所列的、曾发现、调查或起诉该犯罪的任何机关都可以签署——例如警方、检察官或法官。是否签署由该机关决定;如果没有任何机关愿意签署,也没有其他文件可以替代补充表 B,因为法律要求必须有这份认证。
提交 I-918 表格:表格、费用和证据
主申请人向 USCIS 提交 I-918 表格(Petition for U Nonimmigrant Status,U 类非移民身份申请)。USCIS 对 U 签证申请拥有专属管辖权,包括处于递解出境程序中的人(8 C.F.R. § 214.14(c)(1))。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 I-918 表格和已签署的补充表 B(在其签署后六个月内提交);
- 一份签名的个人陈述,描述受害经过的事实(§ 214.14(c)(2)(iii));
- 所受伤害、提供协助及其他条件的证据;
- 如适用任何不可入境(inadmissibility)理由,提交 I-192 表格(Application for Advance Permission to Enter as a Nonimmigrant,非移民预先入境许可申请)(§ 214.14(c)(2)(iv);见豁免一节);
- 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提交补充表 A,可与申请一并提交,也可以以后提交。
费用。在现行 USCIS 收费表(G-1055 表格,09/09/26 版)中,I-918 表格、补充表 A 和补充表 B 的费用均为 $0。I-192 表格一般收费 $1,100,但对 U 签证申请人为 $0,包括衍生申请人;寻求 U 身份的人提交 I-193 和 I-601 表格同样为 $0。U 类别下的工作许可申请——(a)(19)、(a)(20) 和 (c)(14)——费用为 $0。我们在收费表中任何专门针对 U 签证的项目下,都没有发现依据第 119-21 号公法(Public Law 119-21,H.R. 1)收取的费用;而 H.R. 1 的费用在其他适用情形下不能减免。
表格版本和提交地点。截至 2026 年 9 月 27 日,I-918 页面列出的是 01/20/25 版,并说明新版本即将发布,而 01/20/25 版尽管已过有效期,仍可继续使用。表格的每一页都必须来自同一版本。该页面根据申请人的居住地,指示申请人向 USCIS 的四个收件处(lockbox)之一提交(埃尔金(Elgin)、达拉斯(Dallas)、凤凰城(Phoenix)或芝加哥(Chicago))——请在提交当天查看该页面,因为提交地址会变化。
身在美国、因未经检查入境或其他原因看来不可入境的申请人,仍然向 USCIS 提交申请;豁免申请是同一份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善意申请认定与工作许可
由于符合条件的人数远远超过年度名额上限,大多数申请人要等待数年才能得到最终决定。国会允许 USCIS 更早给予工作许可:“国土安全部部长可以向任何有待决的、善意的(bona fide)申请的外国人给予工作许可”,即 U 身份申请(INA § 214(p)(6))。USCIS 通过善意申请认定(bona fide determination,BFD)来落实这一规定,具体见《政策手册》第 3 卷 C 部分第 5 章。
根据该章,主申请人的申请在以下情况下属于善意申请:主申请人已正确提交完整的 I-918 及所有必需的初步证据(I-192 除外),包括在签署后六个月内提交的补充表 B 和个人陈述,并且 USCIS 已收到基于生物特征信息的背景和安全审查结果。如果 USCIS 随后决定签发 BFD 工作许可,它也会在同一期间给予暂缓行动(deferred action);两者有效期均为 4 年。两者都属于裁量决定:USCIS 会衡量风险因素,即使申请属于善意申请,也可能拒绝给予。自 2023 年 8 月 11 日的政策更新以来,在主申请人获得善意申请认定后,USCIS 也可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的申请是否属于善意申请。
2025 年的变化。I-918 页面说明,自 2025 年 2 月 4 日起,简化的善意申请认定程序已暂停,因此申请现在接受标准的善意申请审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2026 年 6 月 5 日的一项拟议规则(91 FR 34352)将收紧裁量性工作许可,包括给予善意申请认定的和在等候名单上的 U 签证申请人的工作许可——例如,针对有证据显示属于帮派成员的人。其意见征询期已于 2026 年 8 月 4 日结束;截至 2026 年 9 月 27 日,该规则尚未定案,现行规则仍然适用。工作许可一经批准,与其他类别持有人使用的卡相同;请参阅我们的工作许可专题。
10,000 名额上限与等候名单
每个财政年度获得 U-1 身份的主申请人不得超过 10,000 人;家庭成员不计入(INA § 214(p)(2))。I-918 页面显示,USCIS 已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用完 2025 财政年度的名额。多年来需求一直远高于上限:在 Matter of Ibarra-Vega(2026)一案中,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指出,在 2011 财政年度末,即其 2012 年作出 Sanchez Sosa 决定前不久,约有 10,250 份申请待决,而如今的需求要高得多。
符合条件、但仅因名额上限而无法获得身份的申请人,会按提交日期顺序进入等候名单(8 C.F.R. § 214.14(d)(2);《政策手册》第 3 卷 C 部分第 6 章)。在等候名单上期间:
- USCIS 会给予主申请人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暂缓行动或假释(parole),并可依据 8 C.F.R. § 274a.12(c)(14) 批准其工作;
- 申请人不会累积用于 3 年和 10 年禁止入境期的非法滞留(unlawful presence)时间(§ 214.14(d)(3));
- USCIS 可以行使裁量权,将某人从名单上移除,并终止暂缓行动或假释——例如,因未披露的行为、重大虚假陈述或可导致递解出境的罪行。
对于已经获得 BFD 工作许可和暂缓行动的人,USCIS 一般不会另行作出等候名单决定;他们的下一步是在有签证名额时得到最终决定(第 6 章)。
2026 年 5 月 8 日之后的暂缓行动。USCIS 政策通告 PA-2026-01 将暂缓行动定为“检察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的一种非常规运用”,逐案给予,“除非法律或法规明确要求”,不按人群类别给予。新的《政策手册》第 1 卷 I 部分第 3 章指出,“根据现行法规”,USCIS 向等候名单上的 U 签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给予暂缓行动或假释;同时也指出,有待决 U 签证申请的人“可能会被递解出境,取决于每个个案的具体情况”。依据 C 部分第 5 章,随 BFD 工作许可给予的暂缓行动仍属裁量决定。
移民法庭中的 U 签证
移民法官不能批准 U 签证。处于递解出境程序中、希望获得 U 身份的人,必须直接向 USCIS 提交 I-918(8 C.F.R. § 214.14(c)(1)(i))。法庭案件不会自动停止;案件如何发展取决于下面这些手段,而在 2025–2026 年,其中大多数都收窄了。
联合终止程序动议
同一法规规定,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的律师“可以作为裁量事项同意”应申请人的请求,提交联合动议,在 USCIS 审理申请期间不带偏见地(without prejudice)终止程序。这是 ICE 的选择,而不是申请人的权利。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在 8 C.F.R. § 1003.18(d) 中的终止程序规定——其中将在 USCIS 有表面上符合资格(prima facie eligibility)列为终止理由之一——是由下文讨论的 2024 年规则写入的,而该规则的效力现在存在疑问。
延期审理
在 Matter of Sanchez Sosa, 25 I&N Dec. 807 (BIA 2012) 一案中,BIA 指示移民法官在决定是否因待决的 U 签证申请而延期审理(continuance)时,应考虑 DHS 的回应、申请是否表面上可以获批(prima facie approvable)——这通常需要一份已签署的执法机关认证——以及延期的理由和其他程序因素。表面上可以获批的申请,通常值得给予合理期限的延期审理。被告人应将向 USCIS 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副本放入法庭记录。
Ibarra-Vega 和 Texas v. DOJ 之后的行政结案
多年来,许多 U 签证申请人的案件在等待期间被行政结案(administrative closure)——也就是从现行审理日程中撤下。在 2026 年 2 月 27 日作出决定的 Matter of Ibarra-Vega, 29 I&N Dec. 476 (BIA 2026) 一案中,BIA 认定:如果 U 签证无法立即获得,且记录未显示在合理的近期内很可能获得,那么在 DHS 反对的情况下行政结案是不恰当的。BIA 下令将一宗自 2013 年起被行政结案的案件重新列入审理日程,并指出被告人未能证明已获得善意申请认定或已列入等候名单,而且 BIA 和移民法官都无权将行政结案用作“事实上的法外救济形式”。
2026 年 6 月 22 日,在 Texas v.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No. 7:26-cv-00070 (N.D. Tex.) 一案中,法院作出合意判决(consent judgment),撤销了 EOIR 2024 年的规则“Efficient Case and Docket Management in Immigration Proceedings”(移民程序中的高效案件与案卷管理),89 FR 46742,并禁止执行该规则。正是该规则写入了 8 C.F.R. § 1003.18(c) 中现行的行政结案标准和 § 1003.18(d) 中的终止程序规定;eCFR 仍然刊载这两项规定,因此仅凭刊载的文本并不可靠。在实践中,证明 USCIS 已作出善意申请认定或已将申请人列入等候名单的证据,如今在法庭上非常重要。
中止递解
已有最终递解令(order of removal)的人仍然可以申请 U 身份,但提交申请并不能阻止 ICE 执行递解令(§ 214.14(c)(1)(ii));必须另行申请中止递解(stay of removal)。如果 DHS 认定申请具备表面上可以获批的理由(prima facie case for approval),可以给予行政中止,直至申请获批或被最终拒绝(INA § 237(d), 8 U.S.C. § 1227(d))。也可以依据 8 C.F.R. § 241.6,以 I-246 表格向 ICE 申请中止递解;请参阅我们的中止递解专题。
USCIS 作出决定之后
- 获批但有旧的递解令:由 DHS 签发的递解令依法视为已撤销。由移民法官或 BIA 作出的递解令,必须通过重新审理并终止程序的动议来处理,ICE 可以同意共同提出该动议,使其不受通常的时间和次数限制(§ 214.14(c)(5)(i));请参阅我们的重新审理动议专题。
- 被拒绝:申请人可以向 USCIS 的行政上诉办公室(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上诉;如果法庭案件此前已被终止,DHS 可以签发新的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I-862 表格),而任何中止递解在拒绝决定成为最终决定时自动结束(§ 214.14(c)(5)(ii))。
U 签证申请只是几种可能的辩护途径之一;其他途径——取消递解、庇护、身份调整——可能同时可用。我们的递解出境辩护专题说明了法庭案件如何构建。
如需 U 签证申请及案件中移民法庭方面的帮助,请参阅我们的 U 签证与 VAWA 律师页面。
不可入境豁免:I-192 表格
许多 U 签证申请人属于不可入境——最常见的原因是未经检查入境、非法滞留或曾被递解出境,或有犯罪记录。U 签证有其自身的、范围特别宽的豁免:根据 INA § 212(d)(14), 8 U.S.C. § 1182(d)(14),如果 DHS 认为豁免符合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可以豁免任何不可入境理由,§ 212(a)(3)(E) 除外(参与纳粹迫害、种族灭绝、酷刑或法外处决)。不需要符合条件的亲属,也不需要证明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
豁免通过 I-192 表格与申请一并提出(8 C.F.R. § 212.17),U 签证申请人无需缴费。其限制包括:
- 对于暴力或危险犯罪,USCIS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作出有利的裁量(§ 212.17(b)(2));
- 豁免被拒绝后不能上诉,但当事人可以重新提交 I-192(§ 212.17(b)(3));
- U 类非移民如需豁免因出境而触发的非法滞留禁止入境期,必须在申请重新入境之前提出申请(§ 212.17(a))。
由于豁免属于裁量决定,有犯罪记录的申请需要提供改过自新和符合公共利益的证据,而不仅仅是所受犯罪伤害的证据。其他取得绿卡途径的豁免运作方式不同;请参阅我们的不可入境豁免专题。
从 U 签证到绿卡:INA § 245(m)
U 身份的有效期最长为 4 年(INA § 214(p)(6))。如果认证官员说明此人的在场为调查或起诉所必需,则必须延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在依据 § 245(m) 提出的绿卡申请待决期间也会延期。延期通过 I-539 表格申请;超过四年的,认证官员必须证明此人的在场仍然必要(8 C.F.R. § 214.14(g)(2))。
根据 INA § 245(m), 8 U.S.C. § 1255(m) 和 8 C.F.R. § 245.24,U 类非移民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通过 I-485 表格申请永久居留:
- 自以 U 身份入境以来,已连续实际居留至少 3 年,并持续到作出决定之时。单次出境超过 90 天,或累计出境超过 180 天,会中断这一期间,除非出境是为了协助调查或起诉,或认证官员说明出境另有正当理由;
- 在获得 U 身份后没有无理拒绝协助执法机关,并有积极证据证明(§ 245.24(b)(5));
- 证明其继续留在美国基于人道主义理由、为了家庭团聚或符合公共利益而具有正当性;并且
- 不属于 § 212(a)(3)(E) 所述情形。
USCIS 对 § 245(m) 申请拥有专属管辖权(§ 245.24(k))——移民法官不能对其作出决定。在现行收费表中,U 类非移民依据 § 245(m) 提交的 I-485 及相关工作许可均为 $0,寻求或持有 U 身份的人申请旅行证件也免费。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理由不适用于 U 签证申请人或持有人(INA § 212(a)(4)(E)(ii));2026 年 9 月 18 日生效的公共负担规则(91 FR 45324)保留了这一豁免。在 I-485 待决期间未持回美证(advance parole)离开美国,即视为放弃该申请(§ 245.24(j))。
从未持有 U 身份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或者主申请人为儿童时的父母——可以通过 I-929 表格($0;01/20/25 版,按 I-929 页面上的 USCIS 地址提交)一并纳入,但须证明这样做是避免极端困难所必需的。在主申请人的 I-485 获批之前,USCIS 不能批准 I-929(§ 245.24(g)–(h))。一般的身份调整程序,请参阅我们的身份调整专题。
2025–2026 年的变化
- 2025 年 2 月 4 日——USCIS 暂停了简化的善意申请认定程序(I-918 页面)。
- 2025 年 9 月 9 日——USCIS 用完了 2025 财政年度的 10,000 个名额。
- 2026 年 2 月 27 日——Matter of Ibarra-Vega:对于在合理近期内无法获得的 U 签证,不得在 DHS 反对的情况下行政结案。
- 2026 年 5 月 8 日——PA-2026-01 将暂缓行动定为非常规的、逐案行使的裁量权;等候名单上的暂缓行动仍以法规为依据。
- 2026 年 6 月 5 日——关于裁量性工作许可的拟议规则 91 FR 34352,涉及给予善意申请认定的和在等候名单上的 U 签证申请人(尚未定案)。
- 2026 年 6 月 22 日——Texas v. DOJ 撤销了 EOIR 2024 年关于行政结案和终止程序的规则。
- 2026 年 9 月 9 日——现行 USCIS 收费表维持 U 签证相关表格费用为 $0。
- 2026 年 9 月 14 日——USCIS 提议原样续用 I-929 和 I-192 表格(意见征询截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
关于 U 签证设立的原因以及四项条件的通俗说明,请参阅我们的文章 The U Visa: Protection for Victims of Crime Who Help Police(U 签证:对协助警方的犯罪受害者的保护)。
Carlos Maury,前美国移民法官,领导 Carlos Maury Law 律师事务所;如需咨询 U 签证申请或移民法庭中的 U 签证案件,请致电 (213) 769-0050。我们讲西班牙语。
常见问题
U 签证需要多长时间?
通常需要数年。每个财政年度只有 10,000 名主申请人可以获得 U 身份,远少于符合条件的人数,因此大多数申请人先要等待善意申请认定或列入等候名单,然后再等待签证名额。USCIS 已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用完 2025 财政年度的名额。
U 签证申请待决期间,我能获得工作许可吗?
通常可以,但不是马上。如果 USCIS 在背景审查后认定申请属于善意申请,可以签发 4 年期的工作许可并给予暂缓行动;列入等候名单的申请人也可能获得工作许可。两者都属于裁量决定,U 类别的工作许可不收申请费。
如果警方拒绝签署补充表 B 怎么办?
法律要求必须有一份由调查或起诉该犯罪的执法官员、检察官、法官或其他机关签署的认证,因此没有认证,申请就不能获批。是否签署由认证机关决定;如果一个机关拒绝,参与该案的另一个机关,例如检察官或法官,也许可以出具认证。
犯罪必须导致定罪吗?
不必。认证涵盖发现、调查、起诉、定罪和量刑各个阶段,关键在于您曾经、正在或很可能提供协助。您还必须因符合条件的犯罪而遭受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
如果我是非法入境美国的,能申请 U 签证吗?
可以。如果 USCIS 认为符合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U 签证申请人的未经检查入境和大多数其他不可入境理由都可以通过 I-192 表格获得豁免,而 U 签证申请人提交 I-192 无需缴费。只有参与纳粹迫害、种族灭绝、酷刑或法外处决不能豁免。
移民法官能批准我的 U 签证吗?
不能。只有 USCIS 才能决定 U 签证申请,以及之后依据 INA 245(m) 申请的绿卡。移民法官决定在此期间递解出境案件如何处理,例如是否给予延期审理,而 ICE 可以同意提出联合终止程序动议。
U 签证申请待决期间,我的递解出境案件会暂停吗?
不会自动暂停。自 Matter of Ibarra-Vega(2026 年 2 月 27 日)以来,如果 U 签证在合理近期内不太可能获得,在 DHS 反对的情况下行政结案是不恰当的;而且一家联邦法院已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撤销了 EOIR 2024 年的行政结案规则。证明已获得善意申请认定或已列入等候名单的证据,如今非常重要。
我的家人能和我一起获得 U 身份吗?
可以。21 岁或以上的主申请人可以纳入配偶和子女;未满 21 岁的主申请人还可以纳入父母和 18 岁以下的未婚兄弟姐妹。他们通过 I-918 补充表 A 申请,不计入年度名额上限,并且不能是实施该犯罪的人。
U 签证持有人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绿卡?
依据 INA 245(m),在以 U 身份连续实际居留至少 3 年之后。申请人不得无理拒绝协助执法机关,并必须证明其留在美国基于人道主义理由、为了家庭团聚或符合公共利益而具有正当性;单次出境超过 90 天,或累计超过 180 天,可能中断这 3 年。
申请 U 签证要花多少钱?
在 2026 年 9 月 9 日的 USCIS 收费表中,I-918 表格及其补充表 A 和 B、U 签证申请人提交的 I-192 表格、I-929 表格、U 类别的工作许可,以及依据 INA 245(m) 提交的 I-485,费用均为 $0。律师费和文件费用另计。
本专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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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签证:为协助警方的犯罪受害者提供保护
U 签证为协助执法机构的某些犯罪受害者提供身份。法律规定的四项要求、符合条件的犯罪,以及设立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