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受迫害的保护
庇护、暂缓递解与 CAT 保护的比较
庇护、暂缓递解以及《禁止酷刑公约》规定的保护,都能使人免于被送回危险之地,但三者的法律标准、申请期限、排除条款和结果各不相同。本指南将三者并列比较。
三种保护,一份申请
担心在原籍国受到伤害的人,常常会同时听到三个词:庇护、暂缓递解以及《禁止酷刑公约》保护(CAT)。它们是三种各自独立的保护形式,各有自己的法律依据:
- 庇护来自《移民与国籍法》(INA)第 208 条,即 8 U.S.C. § 1158。它适用于难民,即因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特定社会群体或政治观点而受到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因而无法或不愿返回本国的人。
- 暂缓递解来自 INA 第 241(b)(3) 条,即 8 U.S.C. § 1231(b)(3)。它禁止政府将某人递解到其“生命或自由将受到威胁”的国家,而该威胁是基于上述同样五项理由之一。
- CAT 保护来自《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 3 条,通过 8 C.F.R. §§ 1208.16(c) 至 1208.18 的法规实施。它保护很可能遭受酷刑的人,无论原因为何。
三种保护都在同一份表格上申请,即 I-589 表格“庇护及暂缓递解申请”。在移民法庭,法官可以一并裁决庇护和暂缓递解;如果庇护被拒绝或被排除,法官会根据同一份记录继续裁决暂缓递解和 CAT 保护。因此,在法庭上准备充分的申请通常会同时提出这三种保护。我们的庇护指南和暂缓递解指南对每种保护有更深入的介绍。
法律标准:需要证明多大的风险
三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伤害发生的可能性需要有多大。
- 庇护:有充分理由的恐惧。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恐惧是真实的,并且在客观上合理,也就是说存在受到迫害的合理可能性。美国最高法院在 INS v. Cardoza-Fonseca(1987 年)一案中裁定,这一标准低于“更有可能发生”的标准。受保护理由必须至少是迫害的一个核心原因(8 U.S.C. § 1158(b)(1)(B)(i))。
- 暂缓递解:更有可能发生。申请人必须证明,在递解目的国,其因受保护理由而受到迫害的可能性大于不受迫害的可能性(8 C.F.R. § 1208.16(b))。最高法院在 INS v. Stevic(1984 年)一案中将此描述为“明显的可能性”。一种真实存在、但不到五成的可能性,可能足以获得庇护,却仍达不到暂缓递解的标准。
- CAT:遭受酷刑更有可能发生。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被递解,其遭受酷刑的可能性大于不遭受酷刑的可能性(8 C.F.R. § 1208.16(c)(2))。酷刑是指故意施加的身体或精神上的剧烈疼痛或痛苦,且“由以官方身份行事的公职人员施加,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施加”(8 C.F.R. § 1208.18(a)(1))。默许是指该公职人员知道该行为,或故意对其视而不见,并且未履行制止该行为的法律义务。CAT 保护不要求受保护理由:因钱财或报复而成为目标的人,只要所受伤害属于酷刑并且涉及公职人员,也可能符合条件。
对于庇护和暂缓递解,证明自己过去曾因受保护理由受到迫害的人,被推定将来也面临威胁;政府可以试图推翻这一推定,例如证明情况已发生根本变化,或证明该人可以合理地迁往本国其他地区。
并列比较
| 问题 | 庇护 | 暂缓递解 | CAT 保护 |
|---|---|---|---|
| 法律依据 | INA 第 208 条,8 U.S.C. § 1158 | INA 第 241(b)(3) 条,8 U.S.C. § 1231(b)(3) | 8 C.F.R. §§ 1208.16(c)–1208.18 |
| 证明标准 | 有充分理由的恐惧(合理可能性) | 更有可能发生 | 更有可能发生 |
| 所需伤害 | 基于五项受保护理由之一的迫害 | 基于五项受保护理由之一的生命或自由威胁 | 由公职人员施加或经其默许的酷刑;不需要受保护理由 |
| 申请期限 | 自抵达之日起一年,有例外 | 无 | 无 |
| 裁量权 | 属于裁量性救济:即使符合资格也可能被拒绝 | 如已证明且不适用任何排除条款,必须批准 | 如已证明,必须批准 |
| 排除条款 | 最多,包括任何加重重罪 | 迫害者、特别严重罪行、严重非政治性罪行、安全理由 | CAT 暂缓递解:与暂缓递解相同的排除条款。CAT 推迟递解:没有排除条款 |
| 绿卡 | 可以,作为获得庇护者满一年后 | 不可以 | 不可以 |
| 配偶和子女 | 可作为附属受益人一并纳入 | 不纳入 | 不纳入 |
| 出国旅行 | 事先获得许可后可以 | 不可以:递解令仍然有效 | 不可以:递解令仍然有效 |
| 递解到第三国 | 受保护,不会被递解 | 有可能 | 有可能 |
一年申请期限与排除条款
一年申请期限只适用于庇护。申请人必须以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申请是在抵达美国后一年内提交的(8 U.S.C. § 1158(a)(2)(B))。逾期提交的申请仍可获得审理,前提是申请人证明存在对其申请资格有实质影响的情况变化,或存在与延误有关的特殊情况,并且随后在合理期限内提交了申请(§ 1158(a)(2)(D))。法规列举的例子包括:原籍国的情况发生变化;在抵达后第一年内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以及在提交申请前不久仍持有合法身份或临时保护身份(TPS)。该期限不适用于无人陪伴的儿童(§ 1158(a)(2)(E))。暂缓递解和 CAT 保护没有申请期限,因此对于得知庇护太晚的人,它们通常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排除条款。庇护和暂缓递解有几项共同的排除条款:曾下令、煽动、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迫害他人的人(迫害者排除条款);被判定犯有特别严重罪行的人;在抵达美国之前曾在国外犯下严重非政治性罪行的人;以及对美国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包括涉及恐怖主义的理由。庇护的排除条款更多:
- 就庇护而言,任何加重重罪都算作特别严重罪行(8 U.S.C. § 1158(b)(2)(B)(i))。就暂缓递解而言,合计刑期至少五年的加重重罪自动属于特别严重罪行,其他罪行则逐案判断(8 U.S.C. § 1231(b)(3)(B))。
- 已在他国稳定定居、安全第三国协议以及此前庇护申请被拒,都会排除庇护,但不属于暂缓递解的法定排除条款。
CAT 推迟递解没有排除条款。CAT 暂缓递解与法定暂缓递解适用相同的排除条款。但是,证明自己遭受酷刑更有可能发生、却被排除在其他所有保护之外的人,仍必须获准推迟递解到该国(8 C.F.R. § 1208.17(a))。推迟递解是范围最窄的保护:它不给予任何合法身份,可以通过较简单的程序终止,而且其本身并不意味着从拘留中获释。
每种保护能给您什么,不能给您什么
庇护的保护范围最广。获得庇护的人不得被递解回本国,有权工作,并可在事先获得许可后出国旅行,通常使用难民旅行证件(8 U.S.C. § 1158(c)(1))。配偶和 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如果随行或随后前来团聚,可以获得相同身份(§ 1158(b)(3))。作为获得庇护者在美国实际居留满一年后,该人可以申请绿卡(8 U.S.C. § 1159(b)),之后还可以申请入籍。
暂缓递解和 CAT 保护的范围要窄得多:
- 它们只防止被递解到已证明存在威胁的那个国家。法官会先下达递解令,然后针对该国暂缓递解,因此递解令仍然有效。
- 它们不是一种移民身份,不能带来绿卡,也没有入籍途径。
- 它们没有附属受益人。每位家庭成员都必须自己赢得案件,或寻找其他形式的救济。
- 它们不允许出国旅行。在递解令仍然有效期间离开美国,会被视为已被递解,并可能导致多年内不能返回。
- 它们不能阻止被递解到另一个国家。法规规定,其中任何内容都不妨碍将该人递解到获准保护所针对国家以外的第三国(8 C.F.R. § 1208.16(f))。
- 获得暂缓递解的人在批准有效期间有权工作,工作许可文件通过 I-765 表格申请(8 C.F.R. § 274a.12(a)(10))。该类别并未列出 CAT 推迟递解,因此仅获得推迟递解的人,应就工作许可问题寻求法律意见。
移民法庭如何裁决这三种保护
这类案件大多由移民法官裁决。处于递解出境程序中的人,向移民法庭提交 I-589 表格,并附上详细的陈述、身份证件、所受伤害的证据,以及与其本人风险相关的原籍国国情报告。在个别(实体)听证中,申请人通过口译员宣誓作证,并接受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律师的交叉询问。法官对可信度、每种保护的每项要件以及任何排除条款作出裁决。如果书面事实未能显示申请人符合资格,法官可以不经完整听证就拒绝申请,因此三种保护的每项要件都应从一开始就体现在申请中。
由于庇护是三者中唯一能通往绿卡并保护家人的保护形式,它通常是首要目标。当庇护因一年申请期限、刑事定罪或此前的递解令而无法获得时,暂缓递解和 CAT 保护就最为重要。同时提出这三种保护意味着,即使庇护因期限或排除条款而失败,法官仍会根据同一份证据裁决其他两种保护。
下一步
哪种保护适合取决于具体事实:当事人何时抵达、遭遇了什么以及原因何在、伤害由谁造成,以及任何刑事或移民记录。如果您正在准备庇护申请,或已经有开庭日期,请参阅我们的庇护律师页面。如果您正处于递解出境程序中,我们的递解出境辩护页面介绍了整个法庭案件。如果法官已经拒绝了庇护、暂缓递解或 CAT 保护,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上诉的期限很短;请参阅我们的移民上诉页面。每项规则的官方文本链接列于下方。
常见问题
我可以同时申请庇护、暂缓递解和 CAT 保护吗?
可以。三种保护都在同一份 I-589 表格“庇护及暂缓递解申请”上申请。在移民法庭,法官会先审理庇护;如果庇护被拒绝或被排除,法官会根据同一份记录裁决暂缓递解和 CAT 保护。
庇护和暂缓递解,哪个更容易获得?
庇护的证明标准较低,即有充分理由的恐惧,受到迫害的可能性不到 50% 也可能达到这一标准。暂缓递解则要求证明受到迫害更有可能发生。但庇护有一年申请期限、更多排除条款,而且属于裁量性救济,因此对一些人来说,暂缓递解或 CAT 保护是唯一可以获得的保护。
申请 CAT 保护是否需要宗教或政治观点等受保护理由?
不需要。CAT 保护不要求五项受保护理由中的任何一项。它要求证明遭受酷刑更有可能发生,并且酷刑将由以官方身份行事的公职人员施加,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施加。
如果我错过了庇护的一年申请期限,还有什么选择?
如果存在对申请资格有实质影响的情况变化,或存在与延误有关的特殊情况,并且您随后在合理期限内提交申请,该期限可以不予适用。如果不适用任何例外,暂缓递解和 CAT 保护没有申请期限,仍然可以申请,但适用更高的“更有可能发生”标准。
有严重刑事定罪的人还能获得保护吗?
有可能,取决于具体的定罪。任何加重重罪都会排除庇护。就暂缓递解而言,总刑期五年或以上的加重重罪自动属于特别严重罪行,其他罪行则逐一判断。CAT 推迟递解没有刑事方面的排除条款,但它不给予任何身份,而且更容易被终止。
如果我获得暂缓递解或 CAT 保护,ICE 能把我送到另一个国家吗?
法规允许这样做。暂缓递解和 CAT 保护只阻止将您递解到已证明存在危险的国家,并不阻止递解到第三国。任何被告知将被送往另一个国家的人,都应立即寻求法律帮助。